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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1866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7-30 |
发文机关: 堠北庄街道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07-30 |
各村、各企业、驻街相关站所: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我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按照区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付伟宇 街道分管安全副主任
副组长:郭慧峰 派出所副所长
孙忠瑞 郊区消防队干事
成 员:安监站、企业办、农业办、城改办、卫计办、民政办、文化站、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各村村委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承担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1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四、检查范围
辖区内高层住宅、出租房屋、临街店,老旧小区。九小场所,以及卫生院,学校等人员密集性场所。
五、职责分工
(一) 安监站、企业办要指导督促危化行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派出所要加大对村民委员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
(三)城改办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生产供应全业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卫计办、民政办、文化站等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教科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化旅游场所、文物建筑、宗教场所等火灾高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五)农业办要配合有关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六)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
(七)消防队要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整改,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业务培训指导。
(八)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力量的作用,排查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突出风险。
(九)其他有关科室根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单位内涉及的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风险,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六、工作要求
各村、各企业和各相关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立即在各自范围内开展消防网格化排查工作,要强化沟通,积极合作,确保工作务实高效完成。
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该停业的停业,该查封的查封,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