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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932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4-28 |
| 发文机关: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 标题: 大辛庄街道2026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4-28 |
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现将本单位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予以公示。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州区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的企业、机构、个体工商户等。
三、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排查消防、用电、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查辖区内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污水排放处理情况;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排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检查“六个百分百”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实地检查:对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经营场地等进行现场查看、检验、检测等。
2.书面检查:要求检查对象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记录等,进行查阅和审核。
3.网络检查:通过信息化系统、网络监管平台等对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
五、检查时间
2026年度内分3个阶段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2026年1月-4月,主要对辖区内餐饮门店、小微企业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第二阶段:2026年5月-8月,针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在建项目、市场经营主体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2026年9月-12月,对辖区内所有检查对象开展年度综合检查,同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回头看”及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
六、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七、其他事项
1.本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行政检查,切实保障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2.检查结果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如对本行政检查计划有疑问或异议,请与本机关联系,联系电话:0355-220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