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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9773 | |
| 发文字号: 大辛庄街办函〔2025〕45号 | 发文时间: 2025-11-12 |
| 发文机关: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11-28 |
各村、社区: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在全辖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救助行动。深刻领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民政兜底保障职责,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专班。同时,要畅通救助渠道,公布街道救助电话,确保求助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帮助。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及时响应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需求。
二、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街面巡查力度。尤其针对桥梁涵洞、废弃房屋、车站码头等流浪乞讨人员易聚集的区域,组织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及重点时段的突击检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救助陷入困境的人员。同时,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城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对于发现的潞州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与户籍地民政办联系,对于发现非潞州区户籍或一时无法核实清楚户籍的人员,应耐心劝导或护送其至区救助机构接受救助;对于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需详细记录其信息,明确告知救助渠道和方式,同时上报民政办,确保其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帮助。
三、各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接本辖区户籍的流浪乞讨人员。同时,应积极协助开展返乡安置、临时救助等后续帮扶工作,确保其顺利回归家庭或获得妥善安置。此外,要充分发挥村(居)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的积极作用,鼓励他们主动排查并上报辖区内流浪乞讨线索,建立“一人一档”动态台账,对发现的高风险人员及时上报街道工作专班,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救助网络。
四、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寒冬送温暖”行动的救助范围、方式和联系方式,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共同营造关爱帮扶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各村、社区需结合天气状况及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街头巡查和源头治理工作。对有流浪经历的对象进行走访,深入核实并解决其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确保所有对象均能温暖过冬。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大辛庄街道民政办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