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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39517 | |
发文字号: 大辛庄街办〔2024〕41号 | 发文时间: 2024-07-30 |
发文机关: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集中复核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8-14 |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大辛庄街道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各项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对我街道2024年在保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册低保边缘家庭进行集中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全街道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对象,每年集中复核一次。其中,对2024年1-7月新增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此次复核可进行信息比对和签署(收入、财产情况)承诺书,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处理,有必要的可按正常复核程序进行,无问题的不再收取其他纸质资料,
二、复核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复核期间,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将组织逐户走访排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国庆
常务副组长: 苗晋宏
副 组 长: 王玉霞
组 员: 常红峰 张茜茜 屈佳琪 张琦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安排按程序稳步推进,确保复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业务能力,依规复核。严格按照《长治市强化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十条措施》(长民发〔2023〕 64号)、《长治市潞州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潞州民字〔2022〕56号),《长治市潞州区特困人员实施细则》(潞州民字〔2022〕 55号)、《长治市潞州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潞州民字〔2023〕28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结合重点整治,全力推进。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结合困难群众救助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及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要求,准确认定救助对象,落实好近亲属备案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金,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畅通救助渠道,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推动复核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全面构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