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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39517
发文字号 大辛庄街办〔2024〕41号 发文时间 2024-07-30
发文机关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集中复核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4-08-14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集中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大辛庄街道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各项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对我街道2024年在保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册低保边缘家庭进行集中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全街道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对象,每年集中复核一次。其中,对2024年1-7月新增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此次复核可进行信息比对和签署(收入、财产情况)承诺书,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处理,有必要的可按正常复核程序进行,无问题的不再收取其他纸质资料,

二、复核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复核期间,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将组织逐户走访排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领导小组

      长:  周国庆

常务副组长:  苗晋宏

    长:  王玉霞

      员:  常红峰  张茜茜  屈佳琪  张琦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安排按程序稳步推进,确保复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业务能力,依规复核严格按照《长治市强化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十条措施》(长民发〔2023〕 64号)、《长治市潞州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潞州民字〔2022〕56号),《长治市潞州区特困人员实施细则》(潞州民字〔2022〕 55号)、《长治市潞州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潞州民字〔2023〕28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结合重点整治,全力推进。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结合困难群众救助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及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要求,准确认定救助对象,落实好近亲属备案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金,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畅通救助渠道,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推动复核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全面构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