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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0120
发文字号 大辛庄街办〔2023〕55号 发文时间 2023-06-06
发文机关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辛庄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返贫监测联合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06-09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辛庄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返贫监测联合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街道研究制定了《大辛庄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监测联合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6日


大辛庄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监测联合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潞州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监测联合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街道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街道农业、民政、医保、残联等各部门协同配合,对全街11个行政村(包括居委会、社区等)全部农户开展全面排查,对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医保预警人员(个人自费20000元以上住院人群)开展重点排查,解决监测对象识别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将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精准落实帮扶措施,严格规范消除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监测对象

2023年度监测范围指导线7100元为基本依据,全面排查农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收入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确保将所有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

重点排查:一是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100元,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收入下降,且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二是2022年6月以来家中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三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存在2022年6月以来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情况的农户;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2022年6月以来医保预警人员(个人自费20000元以上住院人群);四是存在致贫风险且给予一定帮扶措施,但未识别为监测对象存在“体外循环”情况的农户。(表附后)

具体工作中,认定监测对象可分为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 7100元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一般应识别为边缘易致贫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一般应识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是否落实10天内制定帮扶计划、15天内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已确定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措施实施到位,落地见效,帮扶责任到人。重点排查:一是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要,是否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落实了帮扶责任人。二是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问题;对弱劳力半劳力,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以及半劳弱劳监测对象未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要逐户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并解决问题;对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监测对象,是否结合其自身需求和风险类型,落实多样性帮扶措施。三是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是否定期跟踪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不全面,帮扶效果不明显的监测对象,要重新研判,重新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三、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6月5日前)

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全覆盖,为做好集中排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排查(615日前)

各村组织村干部、民政协理员、网格员等工作力量,街道农业农村、民政、医保、残联等各部门协同配合,对全街道11个行政村(包括居委会、社区等)全部农户开展全面排查,对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大额自费住院人群开展重点排查,解决监测对象识别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将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精准落实帮扶措施,严格规范消除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同时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确保15天内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25 天内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监测对象信息比对与其他识别程序环节可同步推进、压茬进行。对新纳入的低保户、特困户等,可不重复开展信息比对,直接进入下一识别程序环节。将防止返贫监测联合集中排查表于6月15日前报到街道农业办公室408。

(三)信息录入(620日前)

街道要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督促指导各村开展信息录入工作。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测对象中需标注“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的,以区为单位报市局审核,市局报省局审核后开放功能权限;监测对象中涉及“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以区为单位报市局审核,市局报省局审核后,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四)提交报告(625日前)

各村(社区)要全面总结排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街道工作专班牵头抓总,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街道农业农村、民政、医保、残联等各部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精心谋划,认真部署。各村主要干部、第一书记、包村部门、民政助理员、网格员等较真碰硬、埋头苦干,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排查任务。

(二)优化工作方式

要健全跨部门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数据共享共用,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充分用好12317”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线索,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三)加强调度督办

街道工作专班要加强调度指导,周调度周推进,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工作进展较慢的村(社区)进行督办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