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街道>紫金街街道办事处>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 01236931-5/2021-05449 | |
| 发文字号: 紫发[2021]28号 | 发文时间: 2021-10-15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紫金街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关于推荐2020—2021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报告 |
| 标题: 关于推荐2020—2021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10-15 |
区文明办:
按照长治市潞州区文明办《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潞州文明办发[2021]16号)的要求,我街道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下发了申报通知,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申报,并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申报、公示结果,我街道同意辖区内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等3个单位继续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具体名单如下:
1、长治市潞州区市级文明单位(1个)
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2、长治市潞州区省级文明单位(2个)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长治市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
中共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