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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776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3-31 |
发文机关: 英雄南路街道 | 主题词: |
标题: 英雄南路街道演武社区2025年法治小课堂第二期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在信息化时代,电信服务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你知道这里面还存在着一些消费陷阱吗?2025年3月28日,英雄南路街道演武社区联合长治市诚鑫法律事务所开办的《法律视角 相约演武》法治小课堂2025年第2期,我们一起走进长治市英雄南路电信营业厅,为我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长治市英雄南路电信营业厅黄苒店长同长治市诚鑫法律服务所张建林律师,一起向居民普及电信通信的知识。向广大群众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和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提醒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电话和信息,不随意透露个人身份、银行卡卡号等重要信息,如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与家人朋友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二)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二)对其经营的不同业务进行不合理的交叉补贴;
(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社区普法文明实践员开展法律进小区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醒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同时,告知群众不要向陌生人透漏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指导居民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无处藏身。
通过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认识,也提高了大家依法维权的能力,接下来,演武社区将继续加大反诈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共同构筑起防范电信诈骗的自身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