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街道>英雄南路街道办事处>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2746 | |
发文字号: 英南办发﹝2024﹞6号 | 发文时间: 2024-02-26 |
发文机关: 英雄南路街道 | 主题词: |
标题: 英雄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英雄南路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3-04 |
各社区(菜场)、相关责任科室、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英雄南路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英雄南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6日
英雄南路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英雄南路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巩固安全红线的意识,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双组长;常务副组长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社区(菜场)书记、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
三、任务分工
街道领导组统筹做好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按照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等内容,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024年底前,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外包外租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 1 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 次),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突出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企业要聚焦落实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六个对标、五个一”目标任务,围绕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提档升级,坚持不懈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全面开展基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强化岗位流程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岗位流程作业标准化。企业要全面梳理各系统岗位,形成岗位工种统计表,以关键岗位工种为重点,充分考虑岗位职责、岗位特点、设备保护、作业环境、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攻关,建立安全、适用、便于操作的岗位标准,推动员工逐渐养成标准化作业习惯。建立完善作业运行流程。企业要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各系统环节的重点工作,按照功能独立、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分单元,从准备、组织、运行、过程控制、反馈、持续改进及信息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程序化、程序表单化、表单信息化。建立完善设备设施的管理标准。融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要求,建立完善各类设备设施从采购、入企、安装、使用和维护等管理标准,配套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保证设备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预判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研判、预警、管控、处置和改进等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预判评估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市级部门季预判、县级部门月预判、企业周预判、车间(班组)日预判”的总要求,定期预判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溯源和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企业要定期开展隐患治理溯源和效果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重复隐患和关键问题,要明确溯源分析工作流程、分析方式,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性治理。完善安全隐患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企业按照“述情、析因、追责、明责、治源”五步工作法和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和定预案“五定”原则,制定临时整改措施和长期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过程管控,全面落实“源头上分析、系统上排查、根本上整改”的理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针对重大的、重复发生的典型隐患,按照“一月一专题、一年一难题”的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巩固源头治理成效。建立生产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典型安全隐患的追查程序、追查方法和问责形式,及时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设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措施不落实,管控流程不衔接等行为,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提升安全保障硬实力。
四是深入落实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企业要编制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岗位特点,梳理汇总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编写《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全体员工,供日常学习培训使用。建立覆盖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工种)安全知识考试题库。安全知识题库采用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形式,便于班组员工日常自测、自学等使用。建立完善全员素质提升机制。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与员工薪酬待遇、晋级晋升挂钩,调动员工素质提升的积极性。建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教育和考试平台。平台要具备全员“知识学习、自我评测、信息共享、安全考试”功能,定期组织全员学习考试,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素质,让全员技术水平、操作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024年6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三三查”工作机制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要加大检查频次)。严格开展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上级公司相关的责任。要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四)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以及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调研+评估”等方式方法,开展执法业务能力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五)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要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要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挂钩。
(六)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将开展治本攻坚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加大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三)提高保障能力。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完善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建立健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要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六)及时总结报送。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及时报送治本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