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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1775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03-29 |
发文机关: 潞州区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街道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3-31 |
为加强对辖区市容秩序、生活及建筑垃圾、环境整治、消防安全、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生产生活的监督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英雄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各单位、企业等。
三、检查方式:
1.主动巡查;2.联合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接举报投诉后检查;6.其他方式。
四、检查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联合检查, 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五、检查内容:
(一)市容市貌方面: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城市道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的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各类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违法行为。(2023年1-3月)
(二)建筑领域方面:1.建筑工地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抛洒滴漏、随意乱倒、车轮带泥行驶等违法行为。2.建筑工地在扬尘作业场所和工地车辆出入位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情况。(2023年4-5月)
(三)文化旅游方面: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行为。2.未按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3.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为。4.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为。(2023年6-7月)
(四)环境整治方面:1.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2.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3.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行为。4.辖区内焚烧秸秆。(2023年7-9月)
(五)消防安全方面:1.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2.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3.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且拒不改正的行为。(2023年10-12月)
各方面执法检查原则上按计划时间进行,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穿插进行。
六、检查要求:
(一)规范行政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定的行政执法权限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严格行政检查工作程序,确保行政检查各个环节规范准确、公平公正,不断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转变工作观念,建设高素质队伍。利用例会、学习强国等形式,不断加大对行政检查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严谨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强化行政检查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杜绝乱执法、乱作为的情况发生。
(三)精心组织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省市政府系统抓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行政检查计划严格开展检查工作,持续巩固拓展成果上水平,全面推进工作上台阶。
(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