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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1100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2-02-16
发文机关 潞州区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2-03-04

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一、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英雄中路街道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中

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

机构改革方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突发事件应

急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6】92 号)、《长治市潞州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潞州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潞州政办发【2019】3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事件分级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四、 遵循原则

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控制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作用。

3、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为依据,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建立英雄中路街道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体系,强化对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形成"上下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适用范围。本预案是英雄中路街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用于指导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五、组织指挥体系

1、 领导机构 。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花星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为相应突发事件的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隐患、矛盾排查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我街应急管理工作抓实、抓牢。

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是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

总指挥:李岩梅  (街道党工委书记)

组  长: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小兰  (街道副书记)

        王慧芳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任建伟  (街道纪工委书记)

        张  虎  (街道党工委委员)

        郭东红  (街道武装部长)

        段  玉  (街道副主任)

        常  丽  (街道副主任)

        万  凯  (街道副主任)

        赵汉翔  (街道副主任)

  员:宋保根  (新华集资委主任)

        赵  琦 (莲花池社区主任)

        马子砚  (县前巷社区主任)

        葛红芳  (府后社区主任)

        付  强  (蔡家巷社区主任)

        贺丽娜  (东营社区主任)

2、工作机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救护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其中办公室主任由崔钢同志担任,各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所在组的主管领导。

(一)办公室职责: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承办街道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和指导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分析和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协调联系等。

(二)医疗救护组职责:由卫计办牵头,负责与辖区医疗救护机构协调联系,组织实施医疗救护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组织动员辖区志愿者参与医疗应急救助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职责:由武装部和公共安全办牵头,组建应急队伍,分别由民兵、街道机关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志愿者组成,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器材和人员赶赴现场,配合水、电等工程专业抢险队伍,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抢修。同时,将伤员和受困群众转移到医院和避难场所,落实伤亡人员情况并报告领导小组。

(四)后勤保障组职责:办公室、劳动保障及各社区居委会牵头,负责做好伤员的救治保障及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安抚等工作,保证救援经费和后勤服务。

(五)治安保卫组职责:由司法所武装部、公共安全办牵头,负责迅速发动和组织力量开展群防群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突发事件过程中疏散群众,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

3.应急处置过程

1、预测、预警我街道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容易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对于存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加大监督力度,并督促认真整改。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力求把各类社会安全事件遏止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对于自身难以有效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过对上述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做出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报告程序各社区(菜场)要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统筹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九小”场所网格员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实现社区(菜场)网格员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承担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各社区(菜场)要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最迟不超过15分钟向上级部门进行口头汇报,在事发1小时内报送文字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报告应采取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书面补报。

3、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区应急办。街道必须在第一时间派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街道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密切注意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4、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经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后启动街道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领导在接到命令后迅速到位,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小组按责任分工履行职责,应急队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现场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菜场)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分析研判道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

置受威胁人员。

(3)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

除危害,并划定警戒区,实行控制措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4)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菜场)以要立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

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2)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

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

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3)对特定区城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4)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

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5)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

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

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6、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时或超越本级处置权限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批准后,进入紧急状态。

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 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8、善后处置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社区(菜场)应当根据本辖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置,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全面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体现。我们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维护社区安全稳定,极力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以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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