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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064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4-24 |
发文机关: 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4-24 |
为了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扎实推进年度执法检查任务的实施。根据《长治市潞州区镇(街道)承接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55项)》中赋权事项的要求,现将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系统、全面、高效的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全面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物业管理、食品安全、村民自建房、动物防疫、文化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营造一个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环境。
二、行政执法安排
计划每周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每次出动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次,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强执法检查1至2次,全年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1.严格遵循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程序合法、高效便民、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认真依法履职尽责,自觉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自觉维护行政执法机关公信力。
3.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管理行为的举报、投诉。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5.认真遵守法定程序,在开展调查或者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6.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尊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并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结果公正。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7.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依法没收的财物,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依法应当销毁的物品,经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销毁过程应全程记录。
8.按照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文书、证据材料以及电子文件、电子数据等立卷归档。
9.加强同公安、交警、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部门协同共治,共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各社区、村负责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物业管理、食品安全、村民自建房、动物防疫、文化市场等提供违法线索,运用好“吹哨”功能,配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现场取证工作。
四、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
(一)参与人员要公正执法,确保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在执法过程中全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及时受理处置来自不同渠道的投诉举报案件,力争查处率、结案率均达95%以上。
(三)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案件查处能力、规范执法检查和处罚程序。
(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履职能力,重点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