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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331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1-10 |
发文机关: 延安南路街道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延安南路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名单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1-10 |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12月28日我街道持有国家统一制式行政执法证件的10名人员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和检举。
监督电话:0355-303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