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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4712 | |
| 发文字号: 潞州延办发〔2024〕7号 | 发文时间: 2024-03-15 |
| 发文机关: 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制定《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3-15 |
(2024-2026年)
各社区(村),辖区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长治市潞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潞州安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巩固安全红线的意识,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
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高鹏,办事处主任常青担任;常务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马蓉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科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长、站(所)负责人、社区(村)书记(主任)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韩磊同志兼任。
(二)各社区(村)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各社区(村)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
三、任务分工
街道办事处统筹做好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各社区(村)按照长治市潞州区延南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方案。各重点企业参照本方案、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及有关做法制定并实施本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2.参照区级模式统筹组织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2024年底前,各社区(村)按照省区市关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计划,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各社区(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外包外租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4.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在厂区范围内,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 1 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 1 次),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底前,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重点企业,完成“三类人员”的全覆盖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危化、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5.突出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企业要聚焦落实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六个对标、五个一”目标任务,围绕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提档升级,坚持不懈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全面开展基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强化岗位流程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岗位流程作业标准化。企业要全面梳理各系统岗位,形成岗位工种统计表,以关键岗位工种为重点,充分考虑岗位职责、岗位特点、设备保护、作业环境、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攻关,建立安全、适用、便于操作的岗位标准,推动员工逐渐养成标准化作业习惯。建立完善作业运行流程。企业要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各系统环节的重点工作,按照功能独立、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分单元,从准备、组织、运行、过程控制、反馈、持续改进及信息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程序化、程序表单化、表单信息化。建立完善设备设施的管理标准。融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要求,建立完善各类设备设施从采购、入企、安装、使用和维护等管理标准,配套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保证设备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预判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研判、预警、管控、处置和改进等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预判评估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市级部门季预判、县级部门月预判、企业周预判、车间(班组)日预判”的总要求,定期预判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溯源和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企业要定期开展隐患治理溯源和效果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重复隐患和关键问题,要明确溯源分析工作流程、分析方式,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性治理。完善安全隐患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企业按照“述情、析因、追责、明责、治源”五步工作法和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和定预案“五定”原则,制定临时整改措施和长期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过程管控,全面落实“源头上分析、系统上排查、根本上整改”的理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针对重大的、重复发生的典型隐患,按照“一月一专题、一年一难题”的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巩固源头治理成效。建立生产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典型安全隐患的追查程序、追查方法和问责形式,及时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设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措施不落实,管控流程不衔接等行为,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提升安全保障硬实力。
四是深入落实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企业要编制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岗位特点,梳理汇总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编写《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全体员工,供日常学习培训使用。建立覆盖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工种)安全知识考试题库。安全知识题库采用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形式,便于班组员工日常自测、自学等使用。建立完善全员素质提升机制。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与员工薪酬待遇、晋级晋升挂钩,调动员工素质提升的积极性。建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教育和考试平台。平台要具备全员“知识学习、自我评测、信息共享、安全考试”功能,定期组织全员学习考试,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素质,让全员技术水平、操作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6.各社区(村)组织开展新制(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定级标准宣贯活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4年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消防等行业领域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工作,2025年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2025年底前,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一行业一清单”行动
7.各社区(村)组织开展国家有关部委制修订完善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生活全过程和厂(矿)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执行“一行业一清单”,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提出动态调整意见建议。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三三查”工作机制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要加大检查频次)。严格开展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上级公司相关责任。要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9.各社区(村)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式”精查,强化源头管控。
10.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各社区(村)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信息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2.督促危险化学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矿山升级改造、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
(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厘清行动
1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防”“救”相承、“审”“管”衔接、业务相近的原则,聚焦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空白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及时厘清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4.进一步健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15.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6.综合统筹街道、各社区(村)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明确权责清单,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组织体系,优化消防站点功能布局,推动消防站分步建设,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现代化水平。
17.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调研+评估”等方式方法,开展业务能力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区市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复训大纲和执法培训教材,扎实开展执法培训。2024年底前,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选聘专兼职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九)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18.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区安委办备案,各社区(村)对照执行。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要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要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9.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各社区(村),辖区企业要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各社区(村)要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20.各社区(村)要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规范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在辖区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积极向上级推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社区(村)、辖区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社区(村)、辖区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治本攻坚工作,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并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及工作建议。
(三)提高保障能力。各社区(村)、辖区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完善法规制度。各社区(村)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辖区企业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建立健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各社区(村)、辖区企业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要常态化运用“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等工作机制,采取“多提示、多督办、多排队、多总结”等方式,加强督导巡查,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进展缓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函告、通报、约谈、曝光。要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六)及时总结报送。各社区(村)、辖区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各社区(村)、辖区企业将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印发并报街道安监站备案。
根据省区市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治本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各社区(村)、辖区企业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报告,街道安全生产三年攻坚专班将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