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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42372
发文字号 潞州延办发〔2023〕44号 发文时间 2023-07-25
发文机关 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创建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区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07-25

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创建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区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相关要求,我街道决定创建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区,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创建全市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区,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积累经验,为未成年人创建更美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绩效评价,着力完善政策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二是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作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完善相关制度、谋划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机制创新。统筹协调多种资源,注重创新制度设计,着力健全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努力创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四是坚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落实延南街道及各村、社区的职责,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招募使用志愿者、加强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工作能力。

三、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七类:

(一)因父母离异、病故、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二)因家庭贫困等原因失学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

(三)有流浪乞讨、违法犯罪经历及严重偏差行为的未成年人;

(四)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致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五)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

(六)因拐卖、非法雇佣、传销及故意伤害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七)因家庭原因由父亲、爷爷或其他男性亲戚照顾的未成年人女性等。

四、工作安排

为了创建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区实施方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工作,延南街道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办公室在延南民政服务中心。

五、工作计划

(一)每半年召开的党卫会议研究一次未保工作(6 月、11月)。

(二)综合执法队就辖区及周边理发店、网吧开展排查。排查内容:是否有未成年人到网吧、是否提供文身服务等。                  

(三)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图书室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图书室向未成年人开放留存照片。

(四)6月份,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到学校开展一次暑期安全教育。

(五)每月各村儿童主任到现有事实无抚养人儿童家庭开展一次走访,建立走访台账。

(六)在学校周边制作并悬挂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条幅。

六、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站。延南街道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二)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辖区内学校以及教育机构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加强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拐骗等专题教育。

(三)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延南街道民政办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派出所、街道民政办及社区报告信息。持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卫生院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街道民政办。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

七、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积极稳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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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