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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6352
发文字号 潞州延办发〔2023〕28号 发文时间 2023-05-26
发文机关 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食盐安全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创建“食盐安全区”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06-02

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创建“食盐安全区”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食盐是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或替代的食品,食盐安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食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创建“食盐安全区”活动,现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障用盐安全,消除碘缺乏危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进我辖区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进、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总体思路,从5月份开始,着力用半年时间,从创建“食盐安全区”起步,逐步覆盖全区,确保各社区(村)创建食盐安全区”年内全部达标,实现创建“食盐安全区”目标。

三、创建标准

1.组织健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食盐安全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有专职领导负此项工作开展。街道与村(社区)签订食盐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宣传到位。经常性开展食盐经营法律知识、科学使用碘盐防止碘缺乏病和食盐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广泛发放宣传资料。

3.供应有序。食盐经营者进货渠道规范,做到持证经营,布局合理,服务到位,遵规守法,方便供应。

4.监督有力。辖区内无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行为和窝点。饭店、学校、居民户、饮食摊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等,食盐经营者不使用伪劣食盐,不从无食盐合法资质企业购进食盐,不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含碘食盐,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和抵制盐业违法行为,无食盐安全问题。

5.指标合格。居民合格食盐食用率、食盐合格率达到100%。各(社区)村干部、中小学生及广大消费者对盐业知识、碘缺乏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中小学生尿碘合格率达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食盐安全区”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26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建“食盐安全”活动进行部署。各社区)村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创建目标任务。

2.创建阶段(5月27日—10月30日)

社区)村要按照确定的创建标准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社区)村安全创工作落实,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如期实现食盐安全区”目标。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要对照创建标准组织自查,自查认定合格后向区创建领导小组申请验收,对创建合格单位予以表彰,对达标村(社区)发放标志牌,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创建“食盐安全区”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食盐市场管理的综合整治行动。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对照本方案,把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此项活动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创建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在创建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务求实效,不搞形式,走过场;要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不断巩固并扩大创建工作成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要加大对创建“食盐安全区”活动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建热情,宣传食盐法规、食盐科普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3.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食盐安全区”创建工作要加强责任落实,确保“食盐安全区”的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食盐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食盐安全区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具体工作部署及要求,制定目标责任书及相关文本,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创建具体事项,组织落实年底检查验收相关工作;各村(社区)两级组织要加强涉盐法规和健康用盐知识的宣传,确保村(社区)内无涉盐违法活动(居)民用盐安全。

4.加强创建,巩固成果。创建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社区)村创建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协调创建单位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除影响食盐安全的隐患,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座谈会,交流创建经验,确保年内实现创建“食盐安全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