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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772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3-23 |
发文机关: 五马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潞州区五马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随着林区草地和林缘地带春耕备耕、施工作业、踏青旅游等活动日趋增多,焚烧秸秆、烧荒燎堰等农事生产用火行为日趋频繁,加之清明临近,祭祀用火和民事用火带来的风险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火灾风险持续攀升。为确保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现就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火责任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防火责任到岗到人。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重点区域包保责任制,清明节、五一期间增派巡查力量,加密巡护频次,严防死守重点林区、景区、坟山、农林交错区等高风险区域,要确保全员在岗,24小时待命。包保人员要进村入户,驻村指导;包山头、地块、坟头人员和护林员、检查站、瞭望哨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强化人员管控和巡查管护。和毗邻镇(街道)要加强联防联控,强化情报互通、互援互救、协同作战,推动形成林草防灭火工作合力。
二、强化源头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期间,要对本区域内墓地、入山口等重点地段增设检查站,严禁祭祀人员带火入山;对林区坟头要落实专人监管,对祭祀活动要有专人看护,对返乡祭祖人员要严格登记,全程监督。五一期间,要严控进山入林旅游人员吸烟、野炊等违规行为。要对留守老人儿童、智障、牛羊工等重点人群全部登记在册,掌握去向动态,落实监管责任;对林内施工人员要发放防火告知书,对入林旅游人员要进行防火宣传,对吸烟和野炊现象要坚决制止;防火专业队、半专业队要组成巡查巡护分队,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两项制度,带械沿山巡查,对区(县)、镇(街道)边界要密切监视,严防外火入境,同时加强对中午、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查,严防夜间上坟烧纸、焚烧秸秆;对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焚烧地堰杂草、根茬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形成强大的森林防火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大众化宣传平台,及时滚动发布防火提示,在重点部位增设宣传标语横幅,营造浓厚防火氛围;针对农事用火步入高峰的现实情况,提前进村入户搞好宣传;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
四、强化应急准备,科学处置火情
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归口报告”制度。对于上级通知的卫星热点信息,必须在1.5小时内反馈核查情况,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在1.5小时内报告说明原因,坚决杜绝“大火小报”“故意迟报”和“隐瞒不报”。紧盯清明、五一重要时段以及高火险区域和重要目标,立足“打早打小打了”系统地做好各项准备,要分析研判清楚本地区最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地段、类型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发生火情后,要快速进入应急状态,科学指挥调度,重兵投入、快速扑救,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