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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0589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10-20 |
发文机关: 潞州区五马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关于近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10-20 |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停车秩序,提高公共停车管理水平,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停车管理行业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1]25号)要求,决定在全街开展公共停车管理行业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结合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共停车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政府主导、问题导向、依法依规、系统推进”的原则,结合区文明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摸底调研,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加强部门行业监管,堵塞制度漏洞,聚焦停车管理领域中“乱收费、微腐败、监管缺位”等重点问题,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治理格局,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环境。
二、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泊位(含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停车泊位)。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停车管理乱象,对占用公共资源设置的收费停车场、乱审批、乱设置、乱收费等3大类14种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整治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包括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能开具正规收费票据;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法定收费信息;不按规定程序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合理;停车费未依法纳入监管,被截留挪用或违规支出使用;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及“吃空饷”、“黑收费”6种问题。
二是整治审批设置不规范问题。包括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停车场违规审批备案;利用停车场审批谋取私利;无证无照经营或私自圈地设置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侵占公共场所违规设置私人停车位(场)4种问题。
三是整治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包括收费的停车场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向社会公告;未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违法违规低价出租、出让、转分包停车场;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4种问题。
(二)细化摸底调查,同步对单位、个人或业主共有土地(如商场、酒店、写字楼、居民小区)等非公共资源设置的收费停车场,收费行为是否规范、价格设定是否合理、停车费使用是否依规等方面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自6月份起至9月底,为期四个月。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5日)
各村(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动员部署,压实责任,对本辖区所有停车泊位底数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形成情况报告;同时要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5日-2021年8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对照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整治。对不符合规定的,该整改的整改、该规范的规范,不能整改和规范的,一律取缔。对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权违法牟利的,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各村(社区)要总结成功经验,结合全区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推动构建科学、规范的停车管理新模式。
五、组织领导
为强化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长治市潞州区五马街道公共停车管理行业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申俊玲 五马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周国庆 五马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申建鹏 五马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常 青 五马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赵海燕 五马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 军 五马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 铭 五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旭翔 五马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俊芳 五马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 伟 五马街道执法中队队长
成 员: 各村(社区)主干。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六、职责分工
街道负责对辖区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停车容量和泊位进行普查、登记和评估,做好街道监管项目停车设施的竣工验收,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设施的竣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公共停车管理行业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压实工作责任,把该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执法监管。各村(社区)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举措,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规问题,严格查处乱审批、乱设置、乱收费现象。
(三)畅通投诉渠道。各村(社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各类问题线索,对发现的乱收费、“微腐败”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