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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1829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04-04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检查 计划
标题 太行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04-04

太行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我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规范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 号)、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印发《长治市潞州区镇(街道)承接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55 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街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际,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明确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和切入点,更有针对性地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制定我街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我街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1.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行为;    

2.本年10月至次年3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

3.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

4.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行为;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行为;

6.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

7.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行为;

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

9.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城镇容貌的物品的行为;

10.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在城镇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市政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行为;

11.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12.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

13.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行为;

14.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行为;

15.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16.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

17.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行为;

1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

19.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为;

20.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为;

21.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22.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

23.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

24.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工贸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2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行为;  

26.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

27.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使用明火的行为;

28.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29.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30.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是否存在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且拒不改正的行为。


                                                                            太西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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