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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5275 | |
| 发文字号: 街办发〔2026〕1号 | 发文时间: 2026-02-06 |
| 发文机关: 太行东街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 标题: 太东街道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检查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3-09 |
为贯彻落实《长治市潞州区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刻吸取“12·9”汕头自建房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托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既有成果,以辖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多合一”等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压实网格责任与部门协同责任,在三个月内完成全覆盖排查整治,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东街道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班,队伍组成如下:
组 长:程剑亮 太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 健 太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城管科工作人员,各社区、村主任
工作专班负责街道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计划制定、督促落实和汇总上报。
三、检查范围与重点
1.检查范围: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重点覆盖餐饮住宿、教育培训、民宿宾馆、批发零售等业态。
2.检查重点:居住区与生产经营区是否完全防火分隔;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室停放、充电现象;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自建房连片区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餐饮类经营场所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铁栅栏、防护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主要职责
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参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系统的房屋信息,提供经营性自建房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行业分类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记录检查信息,并将检查发现问题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享。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1.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7日)
召开专题部署会,传达区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专班成员职责;依托“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摸排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划分排查网格片区,明确各片区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及覆盖范围。
2.排查整治阶段(2月8日—3月31日)
街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记录检查信息,并将检查发现问题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享。
各社区、村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如实填报《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表》;街道工作专班定期汇总隐患排查和整改数据,对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因技术难度大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监管执法,对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3.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由街道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相关消防部门协同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遇跨部门监管问题及时提请区专班协调解决。
2.坚持“检查一栋、整改一栋、销号一栋”,确保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3.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发放宣传单,提升经营户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4.安排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