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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567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9-07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太东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2-09-07 |
街办发(2022)33 号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立即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区政府安排,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1、对全街道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完成排查、安全性鉴定工作。(7月4日前完成)
2、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责令产权人(使用人)两周内出具房鉴定报告(8月底前完成)。
3.完成前期未排查到位新增的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性鉴定工作。(9月底前完成)
4、对前期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根据鉴定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对新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也要采取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的措施。
5、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通知辖区内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进行自行鉴定,建立“一户一档”,建立台账,并按照要求报住建局备案。
6、对鉴定结果是C、D级的自建房,责令经营场所立即暂停营业,并按照鉴定报告要求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场所,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7、开展自建房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