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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51891 | |
发文字号: 潞州东办发〔2024〕38号 | 发文时间: 2024-11-29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12-16 |
各社区、村(菜场):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及区司法局关于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具体方案要求,决定在辖区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二、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三、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日至7日,为期一周。各社区、村(菜场)可结合实际,适当延展。
四、活动安排
1.12月4日上午9:00-11:00,各社区、村、菜场集中在城隍庙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同时由社区负责通知辖区驻街单位及法律顾问共同参加。
2.各社区、村、菜场在系列宣传活动期间,要在辖区内悬挂条幅,营造氛围,同时积极进小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多渠道进行法律宣传、法治讲座,积极解答法律问题。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认真部署实施今年“12·4”系列宣传活动。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各社区、村(菜场)将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方案、总结、图文信息),于12月9日将纸质版报送至东街司法所。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