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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82953
发文字号 潞州东办发〔2022〕93号 发文时间 2022-12-07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2-12-26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社区、村、菜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街道制定了《东街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7日


东街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街道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吸取全国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决定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标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巩固提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三年行动成效(以下简称“两个行动”),为全街道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

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两个行动”,坚持“抓大防小”既要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物流仓储、危化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又要紧盯城乡结合部、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商铺、群租房、“三合一”和老旧住宅(商住混合体)等低设防区域,坚决防范“大火巨灾”,有效防止“小火亡人”。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总体稳定

1.开展风险评估。各社区、村、菜场要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综合评估,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开展精准化治理,12月9日前报街道安监站。

2.实施精准治理。各社区、村、菜场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题会商,盯紧重点场所,看牢突出风险,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治理,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要联合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提醒谈话,督促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3.压实防控责任。督促指导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强化科技手段应用,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着力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

4.紧盯重要节点。全国、全省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安保措施。活动举办地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针对节庆活动、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用气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二)扎实做好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防范工作

1.扎实开展大型商场、市场和商业综合体“回头看”。要借鉴全国大型商业综合体现场会经验,12月底前,督促辖区大型商场、市场和商业综合体单位,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全面开展一次“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围绕健全建强专业团队、强化集团条线监管、加强行业部门联动等措施,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治理,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强化“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2.统筹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各社区、村、菜场要按照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晋安办发〔2022〕106号)职责分工,对第一阶段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紧盯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面、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管道井封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关键环节,分类分级压实责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要对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要则》(晋安办发〔2022〕157号),组织指导属地高层民用建筑单位,对照建设标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措施,全力推进达标建设工作,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力争在 2023年底前,全区高层建筑全部完成达标建设工作,基本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的要求。

3.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社区、村、菜场要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客运车站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占堵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隐患,督促单位落实严管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和醇基燃料安全事故教训,加大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学校、医院、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力度,督促及时彻底清洗油烟管道,严格落实火源、气源安全防范措施。

4.确保涉旅场所和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各社区、村、菜场要围绕冬春季火灾特点,开展旅游景区、文博单位、革命文物、宗教活动场所风险排查,突出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违章施工改造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指导行业系统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跟踪督办、限时整改。

5.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各社区、村、菜场要坚持“消地结合”,积极主动协调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专项督导联合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提醒约谈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督促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媒体通报曝光,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三)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1.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各社区、村、菜场要按照“属地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整治、清理和拆除外窗防盗网、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要持续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做好电动自行车领域全链条管控工作。各社区、村、菜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组织市场监管、工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维修点开展专项联合检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从源头把控消防安全。发动消防工作站人员、小区物业人员、社区网格员和志愿者深入居民小区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入户充电、占用疏散通道等现象,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

3.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责任措施。对现存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落实责任、推动整改,督促指导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加强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或部位,要依法采取关停、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分批次在市级或区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对整改迟缓的,约谈督办有关行业部门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

4.深化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各社区、村、菜场结合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回头看”,进一步明确自建房隐患整治责任,建立更新隐患台账资料和整治责任清单。对10 人以上自建房存在的突出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强力推进治理。

5.落实疫情常态化火灾防控工作。结合长治市疫情防控政策和工作实际,对定点医院(方舱)、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气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特别是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加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四)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2022年底前,各社区、村、菜场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2.充实一线力量。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依托镇(街道)现有工作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2名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工作,落实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确保实体化运行,积极通过招聘消防文员、专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方式充实基层防火力量,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

3.落实基层监管。冬春期间,组织发动各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消防站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大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等高风险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

4.强化群防群治。各社区、村、菜场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按规定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督促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1.深化消防科普宣传。各社区、村、菜场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结合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代表讲消防”“先进话消防”“消防公益说”等消防主题活动。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动消防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集中开展“敲门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宣传。结合冬春季节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案例,广泛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要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宣传作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布当地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3.加强新闻宣传。各社区、村、菜场要组织主流媒体刊播科学宣传作品,针对典型火灾事故开展警示性、提示性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广泛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协调印制张贴火灾警示教育、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四、工作安排

从2022年12月开始至2023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2月5日前)。各社区、村、菜场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3月23 日)。各社区、村、菜场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前)。各社区、村、菜场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菜场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清醒认识重大活动后事故反弹、年底企业单位业绩冲刺、地区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和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高发的潜在风险,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要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定期开展会商研判、调度指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社区、村、菜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条块管理,各司其职。要严格执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用足用好查处、挂牌、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问责。街道安监站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社区、村、菜场,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严惩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菜场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街道安监站。12月起,每月19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