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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04851
发文字号 潞州东办发〔2022〕4号 发文时间 2022-01-10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潞州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 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2-01-29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潞州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 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近年来,东街街道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今年以来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重生产、轻安全,甚至铤而走险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风险多重叠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各类重大事故教训,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街街道“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  长:任郁君  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德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杨  军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崔凯凯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姚永进  街道纪工委书记

        王  慧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冯钟恒  街道武装部部长

        苗立波  街道副主任

        张  程  街道宣传委员

        刘瑞林  街道副主任

成员由安监站、各社区、村(菜场)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所辖区域内“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连宾担任,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范围

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危废处置、特种设备、金属冶炼、高层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森林防火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1.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

2.道路运输:按照《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持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3.建筑施工: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抓好各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规定,确保安全。

4.城镇燃气:严格按照《潞州区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

5.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工人宿舍推广使用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空气能取暖等安全取暖方式,一律使用36V低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并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等结构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

6.文化旅游:治理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加强旅游景区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7.危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涉爆粉尘企业的风险隐患。

8.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集中整治。

9.金属冶炼:按照《冶金制造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除尘系统控爆等环节部位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企业未落实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确认等违规违章行为。

10.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场、市场、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高层建筑,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

11.森林防火: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源带入山内林内,全面推进林长制,实行分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和定点巡查管护责任机制,切实盯住“五头”、看好“五口”、严查“五边” 。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年1月15日前)

各社区、村(菜场)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街道“百日攻坚”办公室。各社区、村(菜场)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街道安监站。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年1月-3月底)

各社区、村(菜场)要对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排查。

(三)综合督导、强化落实(2022年1月一3月底)

街道“百日攻坚”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社区、村(菜场)“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菜场)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领导本辖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要依法落实“双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从严从重监管。各社区、村(菜场)要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七项措施”,做到“四个一批”,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已发责令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上报未上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存在现实危险或导致发生重大涉险事故的,要对各社区、村(菜场)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通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真正做到“四个一批”。

(三)搞好宣传动员。各社区、村(菜场)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及时汇总上报。各社区、村(菜场)要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按附件1、3要求)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街道“百日攻坚”办公室。2022年4月1日前,各社区、村(菜场)将工作总结报送街道“百日攻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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