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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21160 | ||
| 发文字号: 常办发〔2026〕15号 | 发文时间: 2026-05-25 | |
| 发文机关: 常青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
| 标题: 关于开展全街冶金工贸行业“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6-01 |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社区):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等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工作部署,切实筑牢辖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防护屏障,全面摸清辖区冶金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夯实底数清晰、分类精准的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健全上下协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冶金工贸行业“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26〕56号)、《长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长安办发〔2026〕41号)、《长治市潞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冶金工贸行业“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潞州安办发〔2026〕20号)安排,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情况,街道决定在全域冶金工贸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恪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以及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本次行动以全覆盖排查、全底数起底、全闭环整治为核心抓手,紧盯冶金工贸八大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辖区企业基础信息,深入排查并闭环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安全隐患反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与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维护全街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晋应急发〔2021〕6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摸清各辖区内冶金工贸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实际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场所)底数,建立健全“一企一档”,落实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完善权责明晰、聚焦重点、协同高效的冶金工贸行业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三、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整治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8大行业领域。其中商贸领域主要排查限额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包含企业、个体),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的商业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钢材批发零售单位按商贸领域摸排,要求严格建立“一企一档”,其他限额以下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街道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更新安全生产领域底数台账,确保底清数明。
四、整治内容
(一)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贴合实际、动态更新。
2.排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自查、应急演练、日常巡查等常态化工作是否落地执行。
3.排查复工复产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复产前安全检查、设备检修、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前置程序,未达标严禁复产生产。
(二)排查重点高风险环节隐患整治
1.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识设置、作业审批、通风检测、专人监护、应急装备配备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杜绝盲目作业、违章作业。
2.特种设备及危险作业: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叉车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持证运行情况;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审批管控、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排查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警示标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齐全规范。
2.排查消防器材、应急救援物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标准配备、定期校验、规范使用。
3.排查作业现场物料堆放、管线布设、临时用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搭建、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四)排查教育培训及应急管理情况
1.排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培训走过场、技能不达标等问题。
2.排查应急预案是否定期修订,应急演练是否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是否达标。
3.排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教育培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实现闭环管理。
五、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31日)
各村(社区)要立即安排启动,迅速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推进本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排查建档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冶金工贸企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底数摸排,全面统计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状态、风险等级,更新完善行业监管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风险点位明、隐患问题实。建立“一企一档”台账、企业状态要做好标注筛除工作,做到动态更新,动态监管。(村、社区台账每半月更新)。
(三)等级评定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村(社区)依据《长治市潞州区应急管理局潞州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潞州应急发〔2025〕54号)》文件要求,完成企业风险等级A(红)、B(橙)、C(黄)、D(蓝)四级风险分类评定并标注直接监管部门。
(四)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大整治
各村(社区)要统筹抓好冶金工贸行业“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和“讲安全、查隐患、问冷暖”春夏十防·敲门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燃气安全整治行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等工作任务,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排查。街道安监站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并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本项行动结束后,街道安监站和各村(社区)需要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提炼经验做法,定期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分级分类监管、风险动态管控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隐患反弹、问题回潮,持续规范辖区安全生产秩序。
六、职责分工
(一)街道安监站:街道安监站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做好专项行动统筹调度工作,及时解决回答各村(社区)排查建档工作中的难点,并第一时间与区安委办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全街排查建档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停产企业断电、做好信息推送、隐患排查、联合监管等工作,实现全过程监管。全力做好风险评定和隐患整治工作,同步建立完善街村(社区)两级监管台账。
(二)各村(社区)及基层网格:各村(社区)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组织网格员、安全员对本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建档和信息采集,建立“一企一档”及“厂中厂、园中园、一厂多租”基本情况排查表,及时更新并上报企业动态。同时要充分发挥“前沿哨兵”作用,针对辖区内新增、隐蔽、无证无照,特别是涉嫌“非法违法小化工”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要做好细致排查上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领导。街道安监站,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本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全程跟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严格精准摸排,深入现场、实地核查,坚决杜绝“纸面排查、电话排查”,严格规范数据填报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前后一致,杜绝空项、漏项、错填等问题,切实做到企业底数清晰、信息详实。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小化工”违法情形,要第一时间报送街道安监站,街道安监站要第一时间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三)强化联合执法。配合各有关执法部门执法处罚,对企业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追责问责等措施。
(四)强化调度机制。街道安监站要建立专项行动调度报送机制,掌握工作进展。各村(社区)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工作进展、隐患台账、整治成效、典型案例及工作总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街道安监站要对工作推进迟缓、落实不力、数据失真突出的村(社区)及时告知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约谈、大会通报等措施,将专项行动完成质量、数据真实性、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纳入2026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五)强化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发挥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作用。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配合摸排整治工作,主动自查自改各类隐患。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群众举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