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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21158 | ||
| 发文字号: 常办发〔2026〕17号 | 发文时间: 2026-05-28 | |
| 发文机关: 常青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
| 标题: 关于开展全街2026年“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6-01 |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社区):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区2026年“安全生产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街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国家、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活动主题,依托大排查、大宣传、大培训、大整治四大举措,结合“讲安全,查隐患,问冷暖”春夏十防·敲门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应急科普宣教等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安全素养,从严从实1+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学习培训,深植安全发展理念。
1.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压实政治责任。
实施单位:街道。
2.各村(社区)专题学习。通过观看专题片、集中宣讲、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务实举措和实战能力。
实施单位:各村(社区)。
3.各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学习。督促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清晰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企业本身安全生产履职事项,明确全员安全职责,细化制度机制,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与规范,做实企业自查自改。同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员法治意识,以法治力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实施单位: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深化警示教育,绷紧安全防范之弦。
4.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5·22沁源煤矿事故教训,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联动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主要负责人讲授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召开一次事故案例反思会、开展一次岗位风险辨识。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严化排查整治,织密风险防范网络。
5.纵深推进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结合“讲安全、查隐患、问冷暖”春夏十防·敲门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城镇燃气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排查整治等各专项行动,聚焦高层住宅及老旧小区、出租房屋、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工地、餐饮、酒店宾馆、商场市场、“一老一小”、仓储物流、危险化学品、公众娱乐场所、九小门店、新业态经营单位、游乐设施及特种设备等重点区域或领域,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验收-销号”全链条管理模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闭环治理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城镇燃气等领域,聚焦动火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等关键环节,深挖彻查、彻底整改。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
6.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小化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无证作业、违规动火、拒不整改隐患等行为,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街道安监站,街道安监站及分管负责人要主动联系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坚决做到“零容忍”。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
7.推动企业自查自改。督促组织辖区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企业要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围绕生产设备、消防设施、用电用气、疏散逃生、作业流程、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逐项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防控措施、限期清零。各村(社区)要督促企业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动查风险、除隐患,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四)细化宣传动员,凝聚共治安全合力。
8.深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街道安监站、各村(社区)要积极转发公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举报途径(如非法违法“小化工”、 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并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企业员工主动举报身边安全隐患。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9.巧用媒体优势做实专题宣传。依托商圈楼宇、单位或住宅宣传屏等公共载体,全天候滚动播放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标语、宣传片及公益海报。积极联合潞州新闻及相关行业部门,发挥媒体优势,就安全宣传活动深度报道,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10.扎实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一是安全宣传进企业。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带头讲安全课,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提升员工安全素养。二是安全宣传进农村。依托广播、宣传栏等媒介,深入普及有限空间、烟花爆竹燃放、农机安全、用电用气用火、防溺水、防高坠、应急处置等知识。三是安全宣传进社区。发挥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作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角,组织邻里互助式应急培训。四是安全宣传进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五是安全宣传进家庭。要结合“春夏十防·敲门行动”发放安全宣传页,指导排查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安全隐患,倡导储备家庭应急物资。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1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摆放安全知识海报、横幅,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页,围绕消防安全、燃气使用、防灾避险等内容,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并可通过模拟灭火器使用等现场实物展示方式,普及安全常识与应急技能。同时,可结合全国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群众树牢安全意识,主动防范身边风险。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
12.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片,村(社区)、企业可结合实际,设立安全主题图书角,打造安全文化主题场馆、科普长廊等实体阵地,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等活动,激发全员参与热情。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13.壮大应急宣传力量。邀请安全领域专家、应急系统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分享安全知识、应急技能与先进工作经验。同时,鼓励热心公众加入志愿队伍,壮大应急宣传力量,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五)实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14.抓实应急演练和实操训练。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围绕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等内容,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等专业部门或机构,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模拟。同时,面向街道、村(社区)安全工作队伍、物业人员,结合“春夏十防·敲门行动”,立足日常工作,强化隐患排查、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引导、群众宣传动员、防汛应急处置等实操训练,重点提升用气用电用火、消防设施、疏散逃生等常见隐患辨识能力,确保队伍懂安全、擅排查、会应急。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六)硬化领导责任,夯实安全管理体系。
15.压实各级安全责任。一是结合“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干部一区直部门一镇街一村(社区)一企业”五级联动监管机制,切实履行好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配合行业部门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迫在眉睫,要将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严抓好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重点任务,全力保障安全平稳度汛。三是加大督导检查与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针对工作推进迟缓、落实不到位、隐患问题较多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及时予以通报、约谈,保障各项活动落地见效。
实施单位:街道,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街道活动通知要求和本村(社区)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将活动开展与深入贯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将活动计划(方案)、活动进展资料、工作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街道安监站。同时,要收集本村(社区)重点单位(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资料(不限于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一并报至街道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