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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83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2-12-29
发文机关 常青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 常青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方案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2-12-29

常青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按照全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要求,为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本街道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因职设岗、因岗定人、人岗相适”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人员和岗位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激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以适应综合执法正规化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执法队情况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执法人员12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队长、武装部部长兼任副队长,执法人员是:王婷、王俐颖、石寨、杜江峰、贾宁、崔朝九、陈洁、王隆、马允松、药浏云。

三、执法队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循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程序合法、高效便民、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认真依法履职尽责,自觉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自觉维护行政执法机关公信力。

(三)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管理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五)认真遵守法定程序,在开展调查或者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六)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尊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并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结果公正。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依法没收的财物,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依法应当销毁的物品,经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销毁过程应全程记录。

(八)按照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文书、证据材料以及电子文件、电子数据等立卷归档。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岗位职责设置

(一)队长职责:负责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的执法力量,落实各项执法任务;依据管理权限处理违法案件,对调查终结的案卷进行审查,签署审批意见;组织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

(二)副队长职责:配合队长完成执法队日常管理和运行,细化执法工作任务,组织落实各项执法工作,督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参与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

(三)执法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法工作任务,做好执法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对案卷文书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负责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等进行审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督促上报移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区、街道两级执法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对接;对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监测机构报告等来源的行政案件及时制作案件受理记录;负责接收执法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多渠道收集民生诉求、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等信息,按管理权限及时汇总上报处置,整理归档。

3、负责开展执法巡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置;负责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等进行审查调查,涉嫌犯罪的及时上报移送;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案件受理记录,并及时向执法队队长汇报。

4、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各种违法行为,组织制作立案报告;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补充、完善证据,保证案件办理合法适当;调查终结后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规定参加合议组对案件进行合议。

5、负责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案卷管理工作;负责罚没品的登记、保管等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现对执法队员分工如下:

1、郭志军(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2、王超(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行和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环卫、交通、治超方面工作;

3、王婷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信访和舆情方面工作;

4、王俐颖负责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商务三产、招商引资、发改、统计方面工作;

5、石寨负责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建(征迁)、城中村改造、消防等方面工作;

6、杜江峰负责退役军人、民政、自然资源、城建(征迁)、城中村改造、地震气象等工作;

7、贾宁负责行政审批、12345热线、人社、医保、残联等工作;

8、崔朝九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行政保障工作;

9、陈洁协助崔朝九做好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行政保障工作;

10、王隆协助石寨、杜江峰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1、马允松协助王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2、药浏云协助贾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其他

本方案由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制定,具体解释由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