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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3648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6-14 |
发文机关: 常青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 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2-06-14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潞州区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常青街道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对标对表、强化落实,注重基础、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细化措施
根据辖区实际,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细化的具体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跟进学习贯彻三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2.强化履职考评措施。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村、社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3.压实党委领导职责。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街道党工委议事日程,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和各科室分管行业领域领导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体制机制问题,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严防大而化之、原则领导。街道安委办及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4.强化表彰奖励。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等目标责任考核,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制定职责任务清单。坚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制定并落实街道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6.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党工委要根据区委的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和各科室分管行业领域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街道其他领导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街道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7.设立专业委员会。在安委会框架下设立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文化旅游、消防、电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专委会主任,专委会办公室设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及行业领域部门相关职责规定,确定专委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8.强化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街道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充实力量,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电力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街道应急管理站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9.健全完善目标考核。街道安委会将所有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一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在考核内容上,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以外,增加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内容。
1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1.推行挂牌责任制。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消防、民爆、冶金工贸、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施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鼓励其他行业领域施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压实属地、部门、企业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12.厘清责任边界。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功能区安全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明确各功能区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并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边界。
13.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实施照单履职机制。
14.强化新业态安全监管。对新能源汽车、缆车索道、快递外卖、小饭桌、充电桩(电站)、密室逃脱、网约车、电动自行车、玻璃栈道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各有关科室、站、队、所要主动担当,不得推诿扯皮。
15.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有关部门要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主动上前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16.严格下放审批权限评估。发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文旅、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17.加快项目上报审批。根据国家安排和实际需要,通过立项,谋划实施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特别是积极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8.落实通报约谈制度。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
19.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等措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属地领导责任、有关科室、站、队、所的监管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一时间对属地领导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严格追究非法违法行为属地管理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对属地主要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1.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 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22.强化企业实际控制人追责。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辖区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23.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社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辅助功能,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鼓励其他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社区和各科室、站、所、队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决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25.狠抓问题隐患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由分管该行业领域的街道领导或涉事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事责任等坚决果断措施。
26.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7.对危化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部分传统产业转移到辖区的,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项目联审,或提请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意见。
28.严格产业转型项目准入。承接产业转移要贯彻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落后产能落地,避免重复建设。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制定“禁限控”目录,不得上马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不符合行业规范标准以及已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
29.严格已有项目审查。街道有关科室、站、所、队对已审批的重大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全面普查,对不达安全标准的要督促整改;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施工;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要关闭取缔,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30.严禁违法分包转包。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发挥国有企业表率作用。鼓励辖区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健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等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并加强对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32.强化安全保障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劳动保障、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做到“五统一”,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33.强化劳务派遣管控。各行业领域相关科室、站、所、队要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建立危险岗位清单,制定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质量,规范安全管理。
34.提升员工素质。重点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要结合“人人持证、技能长治”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考核内容,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5.加强灵活就业。重点企业要带头实施危险作业岗位灵活用工人员转岗,不得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36.紧盯重点领域。各村、社区和各科室、站、所、队要针对各属地和行业领域当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专项)行动,持续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移交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7.依法精准打击。对存在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38.坚持“一案双查”。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以及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移送区纪委监委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严肃处理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等腐败问题。
39.构建长效机制。以“12341”工作保障机制为基础,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40.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站、所、队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明确检查单位及内容。
41.规范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站、所、队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不得宽松软、讲人情、走过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移送区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42.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评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批评。建立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适时约谈执法工作排名靠后的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站、所、队每季度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典型执法案例,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站、所、队要完善省、市、县三级执法信息直报系统,及时录入执法信息。44.强化精准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
43.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交叉检查,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要与供电、供排水、供应火工品等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
44.强化专业执法。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45.配齐建强执法队伍。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
46.优化执法力量。在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47.加强执法保障。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机构、人员保障机制,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街道根据辖区企业数量和规模等实际情况,配备不少于3人的监管执法人员,做到“八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有统一服装、有工作档案。
48.强化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由纳入网格事项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指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专项培训,提高待遇、加强考核、压实责任。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9.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机制。认真落实《潞州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完善举报奖励程序,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村、社区,有关科室、站、队、所和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相关配套制度,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企业安全投入。
50.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列明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1.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按照“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处罚、谁奖励”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站、队、所,各村、社区要及时处理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举报核查工作。经查证属实后,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手。
52.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工会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延伸至班组。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信息。
53.强化企业隐患源头治理。高危企业要建立常态化的全员隐患自查自纠激励机制,促进全体员工自觉主动排查隐患、治理隐患。对重复出现的隐患、重大隐患,要对照安全标准化、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要求及相关制度,深入分析溯源,检查标准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有效、相关作业人员是否培训到位并严格按规操作,找出漏洞和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治疗,努力实现隐患源头治理。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54.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内发生人员死亡的,必须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有关规定上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公安机关。经核查认定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人员死亡原因核查认定意见予以核销。
55.严肃追究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核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由上级政府提级调查。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56.提高统筹能力。要保持头脑冷静,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57.提高统筹能力。各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善于“弹钢琴”,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
三、阶段划分
(一)认真学习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针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5项重要举措任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传达学习全覆盖,逐项对照自查自纠全覆盖,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方法和步骤,形成问题清单报安监站。
(二)全面整改督导抽查阶段。2022年5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推进会,成立督导检查组,与三年行动等工作督导相结合开展督导检查。
(三)长效坚持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以后。各村、社区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15项重要举措任务落实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形成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进行宣传推广,加强示范引导,坚持巩固提升,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和各科室、站、队、所要从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应成立领导组或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将十五项措施落实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街道安委办要严格履责,从严从实压实安全责任。各有关科室、站、队、所要服从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分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财务科要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等工作倾斜。组宣科要大力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在辖区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细化措施任务。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已有制度规定、以往管用举措,细化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压实责任、跟踪问效。要实施专班化推进,建立健全多部门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既分兵把守,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实无盲区、无漏洞、无死角。
(四)强化督导督办。各村、社区要加大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街道安委办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综合督导检查组对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情况进行督导,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施“一票否决”。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村、社区和各科室、站、队、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对15条举措的宣传工作、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和相关工作考核和安全巡查考核,营造良好安全氛围,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