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5-15 08:46
大
中
小
来源: 区医保局
尊敬的石萌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基本医保“防风险”功能,筑牢全民医保基础防线。
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群众看病就医、防范疾病风险的核心制度,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基本医保政策体系,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切实筑牢全民医疗保障第一道防线。
一是持续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聚焦常住人口、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确保全市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杜绝群众因未参保陷入疾病医疗困境,从源头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二是优化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政策,提升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执行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扩大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将更多重大疾病相关治疗药品、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取消部分目录限制,提高报销比例,切实减轻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实现小病门诊可报、大病住院兜底,全面强化基本医保风险防范功能。
三是健全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机制,衔接基本医保减负。在基本医保保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政策,放大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的综合保障效应,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压力。
二、探索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豁免机制,破解重病患者负担难题。
针对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重的突出问题,我市医保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模式,稳步推进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豁免机制工作,切实为重病家庭纾困解难。目前我市暂未出台关于普通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豁免机制的相关政策,只有面向特定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全资助以及0至3周岁婴幼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资助。
三、推动商业健康保险“补短板”发展,推出普惠型“晋康保”长治定制版。
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着力弥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外的费用缺口,联合专业保险机构,量身打造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构建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的互补保障格局。
聚焦基本医保不予报销的自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特殊诊疗项目等短板领域,推出“晋康保”普惠商业健康保险。该产品立足群众就医需求,降低参保门槛,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健康状况,实现全市参保群众均可投保,保费亲民、保障额度高,重点覆盖重大疾病自费医疗费用、特殊药品费用等,有效衔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同时,简化理赔流程,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参保群众出院时可同步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晋康保”一站式理赔结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切实提升商业保险理赔便捷性。目前“晋康保”尚未推出有长治定制版,山西省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都执行统一标准。
四、引导慈善医疗救助“作补充”,搭建公开透明供需对接平台。
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同向发力,健全医保救助、民政救助、慈善救助协同联动机制。一方面,要主动加强与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及各类公益社会组织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对象共认、资源共用工作机制,精准摸排重大疾病困难患者救助需求。另一方面,建议搭建公开透明的慈善医疗救助供需对接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救助政策、申请渠道、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及救助成效,畅通困难患者求助渠道、畅通社会公益资源投放渠道,实现需求端与供给端精准匹配。积极引导企业、爱心人士设立大病专项慈善救助基金,开展定向帮扶、临时救助,形成“政府保基本、慈善补缺口、社会共帮扶”的多元补充保障格局。
五、提升管理服务“优体验”,实现“一站式”结算与精细化管理。
以群众就医结算便捷化、医保管理精细化为目标,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提升重大疾病患者就医结算和医保服务体验。
一是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普惠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保障环节,打通各保障平台数据壁垒,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患者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一窗口”办理,患者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多头跑腿、重复报销,大幅简化结算流程,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跑腿负担。
二是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医保档案数据库,对患者就医、报销、用药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精准管理,优化医保基金拨付、审核、监管流程,杜绝基金浪费和违规使用。
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保政策,优化诊疗服务,切实减轻患者不必要的医疗负担,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群众看病就医的刀刃上。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提案建议,持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做强基本医保、做优大病保险、做实医疗救助、做大普惠商保、做活慈善帮扶,稳步推进重大疾病费用豁免机制落地见效,不断优化一站式结算和精细化服务,切实把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惠及于民。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6年5月15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6年5月15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