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4-2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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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梁晓灵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潞州区低保户子女就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精准摸排,及时推送就业对象名单
依托乡镇、村(社区)基层排查力量,全面梳理辖区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人员,建立专项台账,定期与人社部门信息互通,及时推送就业援助对象名单,做好基础信息摸排工作。
二、做好政策衔接,打消就业后顾之忧
严格落实低保就业收入豁免、救助渐退政策,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增收后,短期内不直接退出低保待遇,合理核算务工收入,减轻困难群众就业顾虑,鼓励积极务工增收。
三、加强宣传引导,激发主动就业意愿
结合日常低保入户走访,积极宣传人社部门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相关政策,引导低保对象摒弃“等靠要”思想,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寻求就业机会。
四、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日常联动配合
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就业帮扶相关工作,及时反馈低保对象就业动态、家庭生活情况,做好后续救助兜底保障,形成救助与就业帮扶工作合力。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26年4月23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6年4月23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