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2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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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尊敬的王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首位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办事流程不够清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区域竞争力,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1.强化重点项目手续调度。聚焦项目建设全流程,对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太行东街—光明路)等15个省重点项目,重点跟踪立项、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7项审批手续办理进展,确保项目底数清、进展明。对2025年潞府甲第等16个房地产项目,紧盯立项、用地、规划、人防、商品房预售、验收等关键手续,主动梳理办理难点堵点,“一项目一方案”制定解决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建立市区两级全代办机制。针对我区无土地出让和规划权限、工程项目审批难闭环的问题,主动对接市审批局搭建市区两级全代办体系,统一编制《市区两级行政审批服务手册》,与吾悦广场签订全代办协议,实现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市区协同代办。今年6月,该项目已顺利取得“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达成“拿地即开工”目标,以重点项目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及相关行业发展。
3.开展消防预验收服务。创新验收服务模式,通过事前指导前置服务,组织建筑、水、电、暖通、消防等领域专家,对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开展实地预验收,一次性告知整改意见,待项目完成全部整改后再启动正式验收,大幅提升消防验收审批效率。目前,英华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梅辉坡小学校附属幼儿园、清华中小学校、童悦幼儿园等25个项目已完成消防预验收。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审批服务
1.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划转全区167项审批事项,其中136个事项设13个独立窗口现场办理、43个事项设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办理、3个事项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22个部门182项应进驻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累计办理各类业务7667件。
2.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开办、餐饮店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开办、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等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基本实现“一次办理、高效办成”,切实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赋能增效。目前“一件事”办理时间由211天缩短至74.5天,缩短时限136.5天,办理“一件事”1713件,惠及企业370个、群众1362人次。
3.优化企业注销服务。结合辖区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精简冗余环节与材料,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模式,企业可通过“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或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注销申请,各相关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4.创新推出“潞州政务DeepSeek-智能小助手”。重构28个部门242项服务民生场景,提供7×24小时在线答疑,累计完成1234轮人机对话、解答群众咨询4894次,常见问题识别准确率超98%。
5.开展“全员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全员帮办”工作体系并印发《全员帮办代办工作办法》,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帮办点,安排各股室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表单填写、网上提交等事前服务,解决申请资料准备难题,提升审批效率。
三、创优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推广应用涉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平台。建成集行政给付、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于一体的惠企政策库,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截至目前,已通过平台精准推送211项惠企政策,兑付奖补资金5649万元;建立“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动态调整”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滴灌,2025年已带动辖区新增规上企业1家、培育省级“链核”企业1家。
2.升级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专区。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理念,设置企业开办、准入准营、工程建设、证照同销4类服务套餐,配备产业政策、人文环境、项目规划、金融法务、行政审批5类80余名专业服务团队,通过“点单式”服务,为企业及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审批咨询导办、融资贷款对接、法律咨询解答等服务,帮助企业破解政策难点、厘清法律盲区、解决资金难题。截至目前,已为33家企业提供60余项“点单式”套餐服务。
3.开展“啄木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啄木鸟”等发现问题机制,集中破解审批服务“难慢繁”堵点,精准化解企业群众“急难愁”问题,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热线反映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进行分析,构建“主动发现-分析研判-处置解决-成效评估”闭环机制。目前,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累计受理涉企工单1063件,其中1032件已办结、31件正在办理中,已办结工单满意率84.1%。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8月20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5年8月22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