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0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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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
尊敬侯勇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城市新能源运输车辆使用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契合当前环保工作的大方向,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尾气排放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结合我局尾气中心的工作实际,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显著的尾气排放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为响应国家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号召,我们致力于通过推广新能源运输车辆,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相关举措
1、依据《长治市大气和水污染管控要求》,目前潞州区重点工业企业的公路运输部分已全面实施新能源与国六标准相结合的运输模式,其中新能源车辆的使用比例已增至68%,且相关推进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同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我们将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2、积极与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国三、国四柴油用车的淘汰,推进城市新能源运输车辆的使用,将尾气排放标准作为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运营补贴发放以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的重要依据之一。
3、积极开展高排放车辆的筛查和治理工作,利用尾气遥感监测技术和路检路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道路上行驶的高排放车辆进行精准识别和锁定。对于筛查出的高排放车辆,及时通知车主进行维修治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复检。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新能源车辆的占比,减少了高排放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的行驶,降低了机动车尾气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7月17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5年7月17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生态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