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7-28 15:04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梁晓灵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区社区食堂推广建设方面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于提升我区社区服务水平、完善养老助餐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让我们很受启发,下一步我们会认真加以落实。
二、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我区社区食堂推广建设方面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一)强化统筹联动,构建协同工作格局。建立“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区民政局+镇(街)、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各单位协同推进社区“小区”幸福食堂建设与运营,各部门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构建“规划-建设-监管-服务”全链条协同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支撑,细化补贴与保障措施。一是等级评估补贴。运营满1年后,按年度评估等级给予差异化运营补贴(区级财政承担),A级每年补贴1万元、AA每年补贴2万元、AAA每年补贴3万元、AAAA每年补贴4万元、AAAAA每年补贴5万元。符合建设标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可同等参与等级评定并享受对应补贴。二是就餐补贴。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就餐数据,对特定群体实施精准就餐补贴(在幸福食堂现有折扣基础上叠加享受)。补贴对象: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对象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中城乡低保80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由省市区财政承担)。补贴标准:每人每天2元,仅限早餐、午餐使用,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三是送餐补贴。鼓励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为街道认定的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市、区级财政按3元/餐(户)标准给予送餐人员补贴,通过政策激励推动形成“爱心送餐+精准服务”的助老支持网络。四是根据国家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类收费标准,降低运营成本,助力长效惠民。
(三)创新运营模式,整合多元资源阵地。为实现社区食堂可持续发展,我区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一是灵活建设方式。根据社区规模、居民结构等实际情况,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民建民营等多种模式,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改扩建、企事业联建等形式推进建设。二是资源整合利用。鼓励社区、机关、大中型企业、餐饮企业、学校、物业公司等盘活闲置资产、场所、公共服务设施等用于食堂建设,推动单位食堂向社区居民开放;引导诚信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及社会组织参与,提供配送餐服务。
(四)聚焦老年需求,实施精准分类服务。尊重老年人差异化需求,针对高龄、失能、独居等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送餐、定制餐食(如低糖、软食等);为健康活跃老人打造“食堂+社交”场景,结合用餐开展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提升社区归属感。
(五)严抓监管提质,筑牢安全服务底线。建立健全社区食堂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联合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定期对社区食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消防安全等环节,确保食堂运营安全规范。同时,畅通居民监督渠道,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社区食堂服务质量。
(六)拓宽资金渠道,夯实长效发展根基。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将社区食堂建设纳入区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建设资金,用于食堂场地改造、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参与社区食堂建设,通过捐赠、冠名赞助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社区食堂建设和长期运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建设规划与目标。社区食堂建设是深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养老助餐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高品质用餐需求,我区已制定《关于推进社区(小区)食堂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以满足辖区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核心,构建覆盖城乡、布局科学、主体多元、便捷可达的社区食堂服务网络,打造功能完善、规模适配的助餐服务体系。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25年7月17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5年7月25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潞州区民生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