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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养老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5-07-28 10:27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崔瀚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养老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智慧养老生态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二、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养老问题的提案》需给您说明的是:

(一)强化政策保障体系。一是落实“宽进严管”原则,降低制度性门槛,严格执行养老机构备案制度,要求新建、改建或变更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确保依法合规运营。对于床位数10张以下的养老服务机构,虽可不办理备案,但应当向民政部门书面告知,且在日常检查中,由民政部门联合街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巡查。二是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类收费标准,降低运营成本,助力长效惠民。三是整合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涉老资金,形成资金合力;建立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机制,通过绩效评估优化资金分配,提高使用效益。

(二)构建智慧养老载体。全面升级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完善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集服务调度、培训示范、信息管理、资源整合、需求响应、数据分析、监督考核、服务评价于一体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与此同时,支持社会力量,搭建线上+线下多元养老服务平台,线上依托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潞州“潞医到家”互联网+医养平台,实现服务预约等功能,线下依托社区基层力量,设置服务前台等满足多样需求。

(三)深化多元服务供给。一是提供定制上门服务,为高龄独居老人、慢性病老人、有精神文化需求老人定制对应服务。二是开展适老化延伸服务,要设立展示体验区,提供适老化产品销售与租赁,安排专人个性化推荐并负责售后。三是专业照护失能老人,在银铃服务站设立专门区域,配备专业护理团队,制定全方位照护计划,减轻家庭照护负担。四是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定点合作机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远程会诊、定期义诊、常态化巡诊服务,提升老年慢性病诊疗精准度;支持社区养老机构开设“社区护理站”,针对高龄、重病、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院前筛查、院中诊疗、院后康复的全周期健康管理与居家护理服务。

(四)筑牢人才支撑根基。一方面,拓宽人才队伍来源。积极吸纳退休医务人员从事养老服务行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公益岗等方式,由区人社、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招聘,为每个镇、街(中心)配备1名为老服务社工,进一步拓展大学生就业渠道,解决基层养老工作力量缺乏问题。另一方面,强化技能培训。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纳入补贴性培训项目指导目录,为有培训需求的养老护理员提供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到2027年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建立健全与服务质量、工作年限挂钩的薪酬增长机制,切实稳定养老人才队伍。

(五)拓展宣传推广维度。一方面借助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定期发布建设成果、服务亮点和典型案例;另一方面通过社区公告栏、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提高居民知晓度。同时依托社工站策划“养老服务体验日”等主题活动,邀请老年人及其家属实地参观体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增强他们对养老服务圈的了解和信任。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25年7月17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5年7月25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