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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4-07-19 10:41       大    中    小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李文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学校周边商户经营的食品及学生儿童用品质量的关注与重视,市场监管部门一定会发挥职能,聚焦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抓住关键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学校周边地区,通过守护行动推动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了工作:

一、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食品销售环节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许可证(备案)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等。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共检查校园食品经营户108户。有效的保障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二、规范销售行为

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的检查监控,禁止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各市场监管要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实施重点监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鼓励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平台,加大对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和企业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者,营造舆论氛围,调动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家长监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强化监管执法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并将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严厉查处“三无”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上半年开展了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检查门店140家次,重点对儿童真煮厨具、萝卜刀、“炸包”玩具,磁力珠等新型网红产品;儿童运动头盔、儿童安全座椅、塑料制品玩具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7月19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4年7月19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企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