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2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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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尊敬的秦晶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对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对进一步提高全民传染病防控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的工作需给您说明的是:
近年来我区在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完善传染病防治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为深化疾控体系改革,挂牌成立了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了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区级医疗单位为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区、街、居三级传染病防治网络,针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要求,明确了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责任,目前全区共有38家传染病网络直报机构,及时上报、及时预警、及时处置,传染病网络监测报告及时率、准确率都达100%。
2.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区人民医院新建感染性疾病科楼,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区传染病诊疗救治能力。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依托现有方舱隔离点,建设了本区域内“平战结合”的现代化应急医疗救治中心,以保障我区医疗应急服务需求。积极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目前已有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数字化门诊,逐步扩大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面。
3.完善基层传染病防治网络。扩大家医签约覆盖率,完善健康档案管理,结合行政村撤并规划,动态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布局,实现对突发传染病的超前预警。二级医疗机构已设置独立的公共卫生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预防保健科,协调指导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根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组建了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疾控系统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每年都邀请专家开展全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资格培训、各类新发传染病防控知识及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培训和四次季度督导,增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发现传染病的预警能力,夯实基层传染病防控基础。
4.提升传染病检测能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组织全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区人民医院建设独立的P2实验室,利用市人民医院托管的优势,分批次安排医务人员到市医院进行培训,逐步加强实验室检测人员的培养和储备,提升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检测能力。
5.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始终把结核病、艾滋病、预防接种等作为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工作来抓,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全人群监测,加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全区共有HIV快检点13个,HIV初筛实验室14个,同时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疾控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管”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规范目标人群管理,有效遏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继续保持为全国结核病低疫情地区。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易感人群开展流行性传染病预防知识专项讲座,对呼吸道、肠道、结核病等常见的流行性传染病和季节性出现的传染性病毒特点及预防工作进行了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24世界结核病日、4.25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4.26全国疟疾日、7.18世界肝炎日等,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利用义诊、开展健康讲座、张贴宣传版面、发展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区居民普及了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群众防病意识日益提高。36个健康社区都设立了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小屋,小屋内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提高了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
三、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继续落实好“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社区参与”的防控机制,压实各部门传染病防治的法定职责,确保责任到位。与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逐步提高传染病综合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队伍培训,积极创造机会,选派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传染病防治业务培训,提高在编在岗人员相关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技术能力、执法水平,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3.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是传染病防控的关键,持续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能力。在监测预警方面,主要是在提质、扩面、增效上下功夫。在应急处置方面,着力在建机制、强队伍、提能力上下功夫。
4.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紧盯学生、老人等易感人群,紧盯公共场所、养老院、人员密集区、学校等重点场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闻媒介,在全社会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全民防控意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进入“乙类乙管”后,要积极引导公众不断深化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认识,保持新冠疫情期间形成的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行为习惯。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8月21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4年8月21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