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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普惠托育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08-25 08:46       大    中    小      来源: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尊敬的李洋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普惠托育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将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托育服务工作情况

(一)托育机构数量

截至目前,全区拥有80家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申报增加托位至4069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4个,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87个,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有51家托育机构、幼儿园办托完成备案。

(二)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项目建设情况

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作为省、市政府2023年度集中精力办好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群众对更高质量生活的向往。按照省市要求,2023年底,我区需建成一所可容纳150个托位数、承担示范性和指导功能的公办综合托育机构,并带动或辐射区域内新建、改扩建一批托育机构,提升区域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截至目前,中心共收托婴幼儿105人,其中乳儿班7人、托小班15人、托大班63人、已缴费未入托20人,实际每日在园55人,教职工29人,其中保育师14人,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达到1:4。

(三)托育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社区嵌入式办托情况。计划全年新增20个社区托育点,开展家庭托育点,新增600个托位。二是幼儿园办托情况。全年计划增加幼儿园托班机构60所,托位数1200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改建,预计在8月底完成改建、验收工作。三是用人单位办托情况。目前和济医院办托正在建设中,预计12月底完成建设;已在康宝集团、淮海集团、首钢长治等6家企业实施企业办托,增加托位360个。四是人才培养情况。计划全年培训幼儿保育师、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人员500人次以上,培养专业人才100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已在区公办综合托育中心开展7期业务培训(线下2期、线上5期),合计280人次;根据市卫健委《关于招募托育机构托育人员的通知》要求,我区于4月24日向社会发布《潞州区关于招募托育机构托育人员的公告》,于8月19日对578名从业人员和应急紧缺人员开展线上培训。

(四)有效利用中央、省、市资金,减少托育机构运营成本

一是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激励性补贴约1500万元,为保证资金安全,实行区卫体局、各镇、街(中心)、银行三方共管方式拨付。二是对积极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的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机构,除激励性补贴外以配备一定数量的通用型托育设施设备的方式给予奖补。三是其他一次性激励性奖补。对评为区级示范普惠托育机构、在全区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的、入托率达到60%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相应的激励性补贴。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主要在消防手续办理上存在一定困难因我区托育机构大部分没有消防许可,多以第三方机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作为备案依据,在消防安全检查方面需要相关专业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下一步,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项目推进。按照市卫健委工作部署,组织人员指导机构做好智慧安防综合监管系统项目前期摸排等工作,尽快制定安装方案,进入招投标流程;二是加强部门合力。按照省级层面关于消防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相关要求,联合消防、审批、教育等相关部门,推动相关遗留问题解决。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婴幼儿照护知识和托育机构相关政策规范,使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放心参与托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托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建议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一)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推进幼儿园100%办托育。幼儿园开设托育服务发展潜力巨大。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另一方面联合教育部门在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过程中,开展幼儿园配套托育服务工作,激发公办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的热情,提高托幼一体覆盖率。

2.推行“1+N”托育服务模式。依托现有示范性托育机构,开办N个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点,提供临时托、计时托等托育服务,满足群众突发性托育需求。在托育点规划上,可联合各镇、街(中心)利用社区党群中心、文化中心等综合设施,制定符合社区托育机构“小而全”特点的专门建设标准,在适当降低建设规模要求的同时,更要以安全为前提,严格控制入托婴幼儿数量,保证婴幼儿活动空间,降低潜在安全风险。也可设定准入门槛,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办家庭式托育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普惠的托育服务。

(二)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大专业人才培养。民政、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行动,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相关院校、示范性托育机构等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明确培训补贴对象、补贴机制、补贴标准,免费开展托育技能培训,组织专业人才进行“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

2.完善职业技术评定标准。研究制定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职称或岗位晋升制度,建设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托育服务人才队伍,促进托育行业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托育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价值感。

3.织密托育服务网,提升群众托育意识。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托育机构监管,规范托育机构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对普惠性、多样化托育服务的需求;以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建设为牵引,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公办托育机构示范引领,支持多元发展,坚持齐抓共管,把示范创建作为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公办托育机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全力以赴推动全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让党放心、家长安心、孩子开心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体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尤其是3岁以下婴幼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