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2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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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尊敬的郜廷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景区民宿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的建议,结合我区民宿产业发展实际,现答复如下:
民宿作为旅游产业供给端的一种新兴业态,其健康发展对潞州区旅游、乡村振兴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近年来,区文旅局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依托“老顶山、塔岭山、漳泽湖”的区位优势,利用关村、双桥庄、中山头、泽头、张祖村等村庄的特色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全面整合农耕文化、民俗体验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民宿集群点公共设施,努力打造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的旅游民宿集群点,全面提升全区民宿品牌实力。先后成功培育了2个市级民宿精品点。
结合您提的建议,经过局党组认真研究讨论,决定在今后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产业发展规划引领。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气候资源、旅游资源等资源禀赋优势,结合产业发展条件、乡土人文风情、民族民俗特色,进一步研究制定民宿产业发展的布局规划,切实解决当前乡村民宿主题不突出、发展不平衡、同质化明显等问题,分区域打造自然生态型、文化体验型、休闲愉悦型、美食体验型、健身养老型等特色各异的主题民宿,逐步形成梯次配置合理、规模集聚适度、特色主题鲜明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
(二)推动乡村民宿规范提升。完善民宿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乡村民宿管理,促进民宿建设与自然环境融合,达到自然、建筑和人三者间的和谐统一,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充分体现当地的生活特色和乡情民俗,突出农业体验、户外运动、休闲养生、民俗风情以及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及保护等不同主题,形成差异化发展及多形态的现代乡村民宿。积极推动乡村民宿品牌培育,打造地方区域品牌、产品系列品牌和特色民宿品牌,提升本土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快乡村民宿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升。
(三)强化民宿地域文化特色。以“重个性、慢生活、深体验”为导向,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品质化”发展,通过新建一批、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进乡村民宿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文化创意设计,建成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乡村民宿。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逐步形成乡村民宿、城市民宿、古镇民宿、农家民宿、山居民宿、民俗民宿等乡村民宿产业发展体系。
(四)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加大乡村民宿与周边景区、城区的路网建设,完善水、电、网络信号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让消费者能够既拥有宁静的假期又不远离城市生活的便利,提升民宿的整体形象与竞争力。一是要加大对农村路网、水电设施、通讯设施、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给游客提供便捷的出行保障,让游客愿意来,来了多游玩几天,在民宿住得下来。二是要解决部分景区不通公共汽车的窘境,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让无车的游客也能来得便利,游得安心。
(五)加强民宿行业相关培训。完善民宿行业的服务标准。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民宿经营方式,建立民宿行业协会,提供平台相互交流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到民宿示范点交流学习。此外,积极对接职业院校,定期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加强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经营管理、服务礼仪、营销策划、烹饪技术、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经常性组织民宿协会成员参加行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动星级酒店与民宿结对互助,由酒店对民宿开展专业指导,民宿服务人员到酒店轮岗锻炼,进一步提高我区民宿的整体服务水平。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8月20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4年8月20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