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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08-29 15:53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张鹏委员:

您好!您《关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老年人口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事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让老人们有个幸福的晚年”,潞州区突出兜底线、保基本、强普惠,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打造“幸福工程”,分层分类建立完善覆盖各类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从“养老”向“享老”转变,不断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

由区委、区政府引导各街道、乡镇通过第三方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运营模式,采用机构+居家养老、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物业+居家养老等多种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将建设任务交给部分具有运营经验、社会知名度高、得到充分认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并在场地提供、扶持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全区养老事业发展较快。涌现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抱团式、嵌入式养老、候鸟式养老等各类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创新,进一步丰富了养老模式。

二、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气氛

我区加强传统美德宣传,提高全社会和赡养责任人敬老意识。借助各种宣传活动加大对老年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社会大众广泛开展孝亲敬老文化的宣传教育,关心帮助老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倡导敬老从心开始、帮助老人从我做起,让老人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并积极引导外出农民工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树立对老人尽孝心,给儿孙做榜样,营造老少共融,弘扬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联合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爱老活动,对老年人进行关爱慰问,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稳步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养老服务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建立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提升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和护工的培养与管理,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全区研究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励管理办法,实行一次性入职补贴政策,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和免费保险等激励制度,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待遇;充分利用辖区院校资源,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储存输送基地;依托大专院校和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和养老实训基地,加快培养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人才。积极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加强为老服务管理队伍、志愿者队伍能力建设;通过组织技能大赛、评选优秀护理能手等方式,为优秀护理人员颁发荣誉,宣扬事迹,不断激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下一步推进落实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养老服务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建立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同时,广泛吸收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安养老服务,弘扬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二)营造社会支持氛围。经常性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普及活动,及时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居家社区养老的新政策,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庭了解、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引导老年人养成养老消费观念,不断带动更多老年人信任、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7月4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听取了您的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4年7月4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沟通,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