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8-1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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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尊敬的赵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对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长效工作机制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情况和问题需给您说明的是:
1、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精神,2007年起,原城区、郊区开始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4家,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居民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功能。随着各项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原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求,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改扩建,诊疗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能力都有很大改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设立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诊疗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开展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含12大类55项,从2016年起逐步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对照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截至目前,我区有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4家中心达到推荐标准并通过“社区医院”评审。二是积极开展山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巩固提高,截至目前,全区共有63个医疗卫生机构被省卫健委命名为“山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三是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及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目前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配备中医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开展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4、逐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口支援基层帮扶活动。依托辖区三级医院优质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三级医院领办中心或与三级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定期派驻专家到社区为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水平。二是实施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生的转岗培训,同时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在线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医技人员服务能力。
5、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为确保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我局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每年组织局相关科室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计件计量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补助资金拨付依据。同时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绩效考核,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要求,允许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按机构绩效工资总量5倍以内进行确定,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6、逐步提升健康信息化水平。由市卫健委统计搭建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不断完善,通过对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了居民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提高了档案质量、降低了档案重复率。建设完善“健康长治微服务”平台,向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检验结果、住院费用明细查询、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铺设智医助理系统,可以智能化的给出患者诊断、用药建议及下一步检查、检验等处置建议,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了档案信息公开、信息便民惠民等大数据的应用,促进了基层医生诊疗能力提升。
三、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落实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医联体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工作绩效考核,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结合国家及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相关要求,紧扣相关要求及工作重点,调整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成本测算单价,并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学习,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居民感受度和健康获得感。
3.加强与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沟通,同级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完善双向转诊配套政策,确保辖区居民便捷就医。
4.加强镇(街道)卫计办、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纽带作用,将家庭医生纳入网格管理,鼓励家庭医生利用微信公众号、APP、微信群等媒介建立互动交流平台,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调动群众接受基层服务的积极性。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3年7月25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3年7月28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