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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区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3-07-27 14:53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牛建斌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承办股室提高站位,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推动业务工作的抓手,从中发现工作短板和不足,认真解释沟通、虚心学习接受、合理吸纳建议,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经我们认真学习研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殡葬工作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我区两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晋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殡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快实现民生福祉新突破,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事。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殡葬改革扎实推进,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落地,移风易俗工作明显见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全面推进我区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二、提案中建议完成情况

(一)关于“加强政府主导,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2125号)文件要求,区委、区政府于2021年10月,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政府区长任双组长,其他25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助的工作机制,稳步推动我区农村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秩序。

(二)关于“尊重民俗,促进生态融合”的建议。目前,我行政区域内共有经营性公墓2处,村级公墓29处,各类骨灰堂31处,殡仪服务站8处,以及多个历史形成尸体临时掩埋点。除两处经营性公墓和个别农村公墓(骨灰堂)有审批手续外,其他设施由于受用地政策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限制,几乎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大部分在违规运营。同时个别农村还存在乱埋乱葬现象。

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各村不再新建公益性公墓,鼓励有建设条件的村,以村(镇街)为单位或者多村(镇街)联建公益性骨灰堂;同时还起草了《潞州区殡葬设施“十四五”规划(草案)》,意在尊重历史,将原有的殡葬设施通过正常渠道合法化。但由于我区殡葬用地奇缺,原建公墓地块不是耕地就是林地,再有就是辖区内铁路公路纵横交错,河流、风景区贯穿全境,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禁止在“三沿六区”建墓规定,《潞州区殡葬设施“十四五”规划(草案)》至今无法落地。在此,我们也建议驻区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我区殡葬设施现状,向上级部门呼吁尽快解决我区殡葬设施用地和国土空间规划难题。

(三)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指南》等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兜底保障职责,鼓励社会资本捐助、捐建和公益投入要求。我们认为:我区现阶段不存在建设资金困难问题,主要是存在建设地块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无法落地难题,因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才有规划权。

(四)关于“加强宣传,营造移风易俗的社会风气”的建议。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区委宣传部于2022年6月出台了《长治市潞州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区民政部门也多次召开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推进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逐步建立了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方式。各镇街也及时组织村居干部召开会议落实精神,充分利用墙报、标语、跨街横幅、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村民逐渐抛弃落后传统观念,抛弃封建丧葬习俗,文明祭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和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距离先进县区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区实际,挖掘存量,统筹平衡、差异配置我区现有的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资源,将我区现有的31个村级骨灰堂进行优化整合,全部升级为镇街级骨灰堂,并分为五大片区,由政府统一命名、统一价格、统一管理,将周边没有条件建设殡葬设施的村(居)群众纳入片区覆盖范围,努力实行公益性殡葬设施全覆盖,满足群众对公益性殡葬安放设施的迫切需求,切实做到“逝有所安”,全面推动我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尊敬的牛建斌委员,建设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是一项贴民心、体民意的民生工程,是有效解决农村乱埋乱葬、保护耕地、节省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客观需要。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区的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一定会快速走向健康、有序、良性发展之路。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3年7月24日安排专人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