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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二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2-07-15 09:04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张嘉琦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部分社区管辖范围的提案”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对推进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部分社区管辖范围的提案”,我们经过进一步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社区规模调整。目前,我区共有社区83个,有“村改居社区”、老城区社区、原国有企业办社区等不同类型,确实存在部分社区辖区人口管理过大,精细化管理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的通知,按照方便服务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可以根据社区区域划分,对一些居民户数少、资源分散的社区,规模较大、服务半径过大的社区、以及在社区区域衔接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社区,按管辖人口优化调整社区范围,均衡各社区人口规模、内外环境、管辖范围,优化社区空间布局、明确社区边界,提高社区服务效能,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关于您提出的社区管辖“飞地”现象,我局于3月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实际情况,针对科馨苑小区等“飞地”现象出台了相关调整意见,现已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待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办理后续相关程序。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单位)高度重视,于2022年7月8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2年7月11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基层治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