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8-3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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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尊敬的牛建斌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您所提到的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的问题,是我们一直以来在努力做的工作,您的建议对加大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二、我区民间文化底蕴丰厚,各类民间艺术源远流长。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始终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大手笔发展文化产业,大力度繁荣文化市场,大范围营造文化氛围,文化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发展,非遗保护工作也不断取得新成果。
2021年组织开展潞州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经过三年的深入宣传、摸底和实地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对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民俗等项目进行了挖掘、整理、记录和建档,并通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公布,最终确定南垂金粟山古庙会等19项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列入区级非遗保护名录并举行授牌仪式。
2022年组织开展潞州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公布,最终确定李卫东等16人入选我区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于7月28日,在区图书馆举行了潞州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证书颁发仪式。同时,正在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山西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长治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已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项、市级25项(含省级项目)、区级88项(含省、市级非遗项目);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人、市级9人、区级26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个。近年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民俗等方面的项目上,通过展览展示、教学和生产性保护等方法,使潞州非遗文化融入了民众生活,延续了潞州文脉,打响了非遗品牌,助推了产业发展。
为切实做好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挖掘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和内容,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与提升。结合项目传承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非遗传承人收徒传艺的扶持力度,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资助传习经费,创造良好的传承条件,拓宽传承保护渠道。对有开发潜质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在保持本真特点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形成旅游、开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项目保护方式、产权保护、技巧传授、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非遗传承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工作方针,积极做好管理和服务,真正让这些非遗项目在时代的激流中焕发新的魅力,推动我区非遗项目及传承人更好地开展保护传承工作,使更多人积极参与到非遗的传承保护上,真正实现“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
以上是我们对您建议的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文旅事业的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文旅事业的发展。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2年7月26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2年8月30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