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长治市政府 IPV6
  今天是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2-08-30 15:39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尊敬的闫向军委员:

您好。提出的《关于加强非遗项目活化利用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注和支持您的提议对我区文旅产业振兴发展提出了具有参考价值且实用性强的建议。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区文旅局始终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对确立的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及时挖掘整理、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公布,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称号和代表性传承证书,鼓励传承人带徒授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把非遗工作扎根到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重点在基层乡村(社区),局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非遗宣传工作,发动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和乡村文化带头人,在全区范围内,利用农村集市、传统庙会进行零距离沟通,结合潞州区文化艺术节及乡村(社区)文化艺术节,将非遗项目融入其中,以活态传承形式参与开展非遗宣传展览展示活动。三是积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非遗展示传承场所长治市类通堆锦工艺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自筹资金建成“长治堆锦博物馆”,将长治堆锦历史文化展现出来,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开馆以来,前来参观和学习、体验堆锦的中小学生、大学生和各界人士百万人次。同时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太原理工大学美术学院、太原科技大学美术学院、太原师范学院等院校签订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协议,培养专业人才,宣扬传统文化与技艺,促进堆锦技艺传承和产业化发展,让人们感受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四是鼓励支持非遗项目山西彩塑制作技艺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史延春、贾虎兵、裴艳清三位老师与山西省长治学院美术系合作,共同编撰出一本以“中国彩塑之都文化传承创新”为题的《古塑新韵》策划案,并通过长治市广播电视台现场演示的方式对彩塑非遗文化进行传播,从而将彩塑文化充分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增强人民群众对彩塑非遗文化的认知与历史认同感为更好的对山西彩塑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再一步的深度挖掘和传承奠定了基础。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遗项目活化利用,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逐条实践,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效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

一、强化非遗人才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遗项目活性传承的良好载体,非遗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传承的核心。要加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力度,对于年事已高、具有特殊技艺的民间老艺人,可适当给予经济资助,并抓紧做好抢救工作,确保非遗得以代代相传。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等方式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传承人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要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支持赞助重大的传统民俗活动、外出交流活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交流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延续

二、激励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出台的扶持文化产业、工艺美术产业以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政策和项目,从而加快我区非遗类文化企业产业化进程。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我区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发展前景好、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手工艺类项目。鼓励和引导非遗类文化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不断研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促使工艺美术产业向科技进步转变,提高工艺美术品创造性、观赏性和保存价值。充分发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的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推动非遗+旅游深度融合。让非遗产品、非遗活动走进景区,走进校园、走进传统街镇,融入人民生活。以我区“堆锦、堆花、上党女红、黄土地泥塑、上党彩灯”等等,具有非遗的地方性、原真性、独特性项目,打造具有潞州特色的非遗产品,吸引游人,涵养消费群体,助推非遗传承传播,逐渐形成市场力量作用的非遗专业街镇以及各种特色展示空间,从而拉动消费,促进非遗产业化发展。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2年7月26日就提案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2年8月30日就提案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