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4-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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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马伟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社区食堂”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助餐需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于促进我区社区食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让我们很受启发,下一步我们会认真加以落实。
二、对于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社区食堂”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助餐需求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近年来,我们立足潞州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在老年人助餐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精准调研规划,构建科学布局体系。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系统梳理老年人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多元需求,结合潞州区实际制定《关于推进社区(小区)食堂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导向,规划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主体多元、便捷可达的社区食堂服务网络,着力打造适配区域需求的助餐服务体系。
(二)推进助餐落地,夯实服务保障基础。将城乡社区老年助餐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关键抓手,自民政部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来,依托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老年助餐点33个(其中社区助餐点21个、农村助餐点12个)。助餐点重点面向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户、低保等群体提供服务,累计服务10万余人次;今年发放老年助餐运营补助12万元,为服务持续开展提供保障。
(三)创新运营模式,激发多元参与活力。综合考量社区规模、人口结构等要素,实施差异化建设策略,灵活采用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等多元化模式推进幸福食堂建设。一方面盘活阵地资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核心载体,通过新建扩容、购置置换、租赁改造、企事业单位联建等多元方式,打造嵌入式幸福食堂,强化基层服务阵地的民生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激活社会动能。整合社区闲置用房、机关及物业公司存量资产,鼓励将闲置场地改造为幸福食堂,支持单位食堂面向居民开放共享,拓展服务供给渠道;引导资质规范、信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开设社区门店或提供集中配送服务,构建“社区食堂+社会餐饮”的协同服务网络,满足居民多样化就餐需求。
(四)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全链条监管。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秉持“预防为主、全程管控、属地负责、社会共治”原则,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压实属地镇街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全方位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规范社区食堂运营管理,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运营,建立“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助餐点”配送模式,提升服务覆盖面与便捷度。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26年4月2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6年4月3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社区养老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