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4-16 10:10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柳丽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化解决潞州区适老化助餐服务需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精准契合老年群体就餐需求与助餐服务发展方向,对提升我区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构建可持续运营模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对于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化解决潞州区适老化助餐服务需求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一)建设模式
综合评估社区规模体量、功能属性及居民年龄结构、人口密度等核心要素,分类施策推进幸福食堂建设,针对大型居住社区、老旧小区等不同场景,灵活采用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民建民营等多元模式,因地制宜打造差异化、标准化兼具的社区(小区)幸福食堂,确保建设模式与社区需求精准匹配,实现服务供给的高效化、精准化。
1.多元建设路径。一方面盘活阵地资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核心载体,通过新建扩容、购置置换、租赁改造、企事业单位联建等多元方式,打造嵌入式幸福食堂,强化基层服务阵地的民生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激活社会动能。整合社区闲置用房、机关及物业公司存量资产,鼓励将闲置场地改造为幸福食堂,支持单位食堂面向居民开放共享,拓展服务供给渠道;引导资质规范、信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开设社区门店或提供集中配送服务,构建“社区食堂+社会餐饮”的协同服务网络,满足居民多样化就餐需求。
2.建设标准。社区“小区”幸福食堂需具备以下基础服务承载能力。供餐规模。单餐服务能力不低于50人,满足社区常态化就餐需求;空间配置。就餐区域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确保居民用餐环境舒适有序;安全规范。用房需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食材加工、存储、备餐等环节的流程要求;智慧赋能。配套安装监控设备、网络系统,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智慧监管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保障服务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二)配套设施保障
幸福食堂供水、供电、燃气、采暖、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维护费用由运营主体承担。
价格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类收费标准,降低运营成本,助力长效惠民。
安全规范要求:设施建设需严格遵循国家消防、能源供应等标准规范,确保运营安全合规。
(三)深化智联布局、全域品质跃升
计划于2027年聚焦构建“双轮驱动+智慧赋能”的社区助餐服务新生态。以中央厨房标准化生产体系为核心枢纽,通过冷链物流网络与流动餐车灵活配送相结合的“固定+移动”服务模式,实现助餐服务向全小区无缝覆盖;同步加大数字化升级力度,搭建智慧助餐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食材来源可溯、订单智能处理、配送轨迹实时监控,构建全流程可视化、可追溯、可优化的智慧服务闭环。通过数字化与标准化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助餐服务的覆盖广度、响应速度与服务品质,打造高效便捷、安全透明的社区助餐服务标杆。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26年3月30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6年3月31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