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2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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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申玉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缩小长治市直与潞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及公用经费差距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于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缩小长治市直与潞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及公用经费差距的建议”,需要向您说明的是,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执行标准由国家、省市统一规定,据悉,市直教师平均工资高出潞州区教师平均工资主要在于基础绩效奖。
缩小市直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及公用经费差距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联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对教师薪酬结构进行专项调研,不断优化分配机制,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6月13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义务教育教师薪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