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长治市政府 IPV6
  今天是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区人大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潞州区劳动仲裁裁判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5-08-27 16:08       大    中    小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程国庆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潞州区劳动仲裁裁判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劳动仲裁裁判人员队伍建设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劳动仲裁裁判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专业素养、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关于优化人员配置方面

合理增加编制:目前,随着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逐年递增,现有仲裁人员编制已难以满足工作需求。我们已积极与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增加劳动仲裁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充实仲裁裁判人员队伍,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加大招聘力度: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业技术人员8名,为仲裁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优化了人员年龄和专业结构。

二、关于提升专业素养方面

完善培训体系:制定系统全面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仲裁裁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不仅涵盖劳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更新解读,还包括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分析、仲裁庭审技巧、调解艺术等方面。同时,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法官、知名律师等进行授课和经验分享,拓宽仲裁员的专业视野和思维方式。

强化业务交流:搭建仲裁员业务交流平台,通过线上工作群、线下座谈会、案例研讨会等形式,促进仲裁员之间的经验分享和问题探讨。

鼓励自主学习: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仲裁裁判人员自主学习和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

三、关于加强监督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仲裁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从案件处理质量、办案效率、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多个维度对仲裁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等挂钩,对表现优秀的仲裁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仲裁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内部的监督管理,建立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已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严格执行仲裁庭审纪律和工作规范,确保仲裁工作依法、公正、有序进行。

引入外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的监督。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此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等参与仲裁工作的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劳动仲裁裁判人员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持续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8月7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劳动仲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