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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二届五次会议《关于促进创业就业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5-08-27 10:59       大    中    小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李冲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创业就业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加强我区就业创业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做好就业工作,是人社部门首要政治任务。近年来,区人社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多措并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区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稳中有升。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8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4.4%,失业人员再就业119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7人。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一)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行动。结合实际,聚焦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养老照护等重点领域需求,组织开展积极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放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

(二)开展求职创业能力提升活动。紧盯劳动者求职创业需求,创新开展求职创业实训营。

(三)打造“太行家政”劳务品牌。加快推进京长劳务协作暨“太行家政”劳务品牌合作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对培训基地进行改造升级。

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一)多形式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潞州新闻、潞州融媒“抖音”、“潞融优选”人社专栏、微信群、“电子书”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提高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补助政策“红利”知晓度,充分做到“应享尽享”。

(二)落实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岗位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购买招聘会服务补贴、求职创业实训营补贴。

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赁补贴等创业补贴。

(二)建设创业载体。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开展创业载体认定,符合条件的,积极落实一次性奖补和各类补贴、补助资金,鼓励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

四、强化协同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一)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管理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和就业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坚持“以服务企业和劳动者需求”为宗旨,建立用人单位和就业人群数据库,精准掌握辖区内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技能、就业创业、培训、求职意愿动态情况。

(二)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面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拓宽就业渠道。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单位高度重视,于2025年6月13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对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区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