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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落实山西省能源局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5-10-29 09:50       大    中    小      来源: 区能源局

尊敬的郭静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山西省能源局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长治市潞州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您的提案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快构建我区能源领域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总体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山西省能源局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政策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充电桩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16号)精神,《长治市落实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措施》具体要求,长治市主城区2021-2025年规划建设充电站数量为72座,充电桩数量1380个。截至2025年5月底,主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约为20718辆。区行政审批局正常推送我局区审批备案的公共充电站202家,建成充电桩数量1822台,在建17台。实现了各镇(街)充电桩全覆盖。

市区两级,高度重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成立工作专班。2022年12月6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由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2023年12月13日调整为市能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编制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1月31日,区政府下发《关于调整长治市潞州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专班调整后,区能源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详细摸排了潞州区电动汽车保有量、渗透率、年均增速等,摸清全区用电负荷、公用变压器容量和我区现有充电桩建设现状。针对我区没有规划职能的实际,2024年3月28日向长治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提交申请,第一时间提交了《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关于提请编制长治市主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潞州能源字【2024】8号)文件,建议市工作专班尽快出台调整长治市主城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出台行业监管标准,规范申请流程等,为全面推进潞州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行业遵循。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的建议,相关政策文件已在政府网公示,下一步将会同电力部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扩大知晓覆盖面。关于“社区电力容量评估与安全监管压力、后期运维与监管机制建立”,由于区县级无权限明确这些政策规定,我区将积极配合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做好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前期规划,待上级明确后,我区能源局积极配合落实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10月28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5年10月29日就建议答复工作再次与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