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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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赵云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我区闲置土地及工业厂房推动城市更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经我局相关股室研究后,认为可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处置。对于国有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再开发应立足新形势下城镇化建设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培育”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结已有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具体措施:(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依托现行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不断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同、配合有力,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二)坚持市场取向、因势利导。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土地市场配置改革。(三)坚持因地制宜、规范动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水平、发展定位,按照城市总体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方向,充分挖掘城镇低效用地潜力,严格遵循再开发的要求和程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再开发工作规范运作,高效开展,良性发展。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5月8日就提案办理方案和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5年5月8日就提案答复工作和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